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区域经济>  正文

贵州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收费管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9-04-19 15:25:46  来源:贵州日报

  我省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收费管理

  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等费用

  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收费管理,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公办学校校企合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校企合作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确保校企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在推动就业创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合作办学过程中,部分学校存在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等问题,损害了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收费管理,《通知》要求,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项目。据悉,我省现行教育收费项目只有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校企合作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各有关学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合法权益。

  同时,各地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严禁向学生收取未经国家、省批准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不得变相以企业或民办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培训费等名目费用。不得将学费与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费。不得强制、引导、动员、组织学生向企业缴纳额外费用,并开具企业收据。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成本费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从生均拨款和学费收入中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

  《通知》明确,在合作过程中,学校要承担招生就业管理、教学管理、实习管理、安全管理、师资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要督促合作企业按协议内容履行职责,履责不到位的要建立退出机制。学校不得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学生培养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

  按照要求,各地各有关学校要迅速开展自查,若存在有关违规收费行为的,须令行禁止,明确整改方案,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