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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热衷购二手学区房 部分市民遇户口老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14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不少南京市民为让孩子能进入一所好的小学而不惜代价购买重点小学附近的二手学区房。然而,办好过户手续后却迁不进户口,部分市民遇到"户口老赖"。想要维权,却遭遇法律空白。

这种情况专家表示,只有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类纠纷。

王先生家住在江宁农村,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前不久买了套中心小学的学区房。由于买房就是为了落户,房屋买卖合同上,王先生清楚地写明:"等卖方户口全部迁出后,再付清5万元尾款。"可是顺利办完过户手续后,卖方却不认账:以孩子在中心小学还有一年才毕业为由,拒绝将户口迁出。这让即将替孩子报名上学的王先生不知所措:

王先生:想让他接受好一点的教育,到上面来上,但是又不现实。农村户口,上学到城镇上不起来,他要交钱,交择校费,而且交很多钱,哪交的起呢?

跟王先生一样遭遇的人还有不少。在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的咨询平台上,"户口老赖"已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汪春奕是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的资深民事律师,她告诉记者,近两年在她代理的户籍纠纷的案件中,即便法院审理,也只是判处其负民事违约责任,要求民事赔偿,而对"户口老赖"的户口何时迁出等问题,并没有强制措施:

汪春奕:因为法院对于户口迁让这块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法律规定,明文规定,而且户口执行的话牵涉到很多问题,所以法院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对于这些纠纷,警方正在试图解决。今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社区户口托管制度"便是其中之一。

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户籍证件管理大队大队长姚玲莉:为了解决一些人把房子卖掉以后,户口没有地方去落。开通以后要卖房人本人到相关派出所去申请,如果你确实在南京没有住房,没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可以申请把户口落到社区托管户上。

社区托管,解决了一部分由于迁出户口无处落户的"户口老赖"们的后顾之忧。不过,社区托管的前提,依然是"卖房人自愿申请"。而对于恶意拖延户口迁出的情况,也没有明确说明。据了解,目前规范户口迁移的法律,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户籍登记条例》,当年,由于不存在产权交易等问题,因此并没有规定户口强制迁移的问题。律师建议,鉴于这种情况,买房之前用高于卖房人能够承担的违约金将"户口问题前置"比较保险。

汪春奕:购买房屋的时候,应该到相应的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去了解一下,你购买的学区房是不是有户口,是不是空挂户没有户口的,如果有户口,一定要跟卖房者进行沟通,最好是在付全款之前让他约定时间把户口迁出。之后仍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金以此约束他的行为。

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张灏瀚认为:公民的户籍制度确实是目前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我们对城市化、对户籍不能一概的简单来看,最关键就在于你赋予户籍制度多少实实在在的内涵。(记者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