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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产权属村集体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19/2010 09:33:00   来源:北京商报

  继宣布全面推广公租房解决城市居民住房保障问题后,北京市将推出新型租赁型保障房——集体土地租赁房,此种租赁房将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资金由村集体组织筹集,面向外来人口,租金标准与市场接轨。在昨日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陈刚透露,北京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国土部也已初步同意北京的申请,目前正在等待国土部批准。据了解,已经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建设1万多套租赁住房。

  城乡接合部大量存在的出租屋,凸显了外来人口居住和部分村民增加收入的需求,而北京发展公租房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土地资源紧缺等难题。市人大代表王纪表等建议,“在城乡接合部用集体土地、采取农民参股的方式建一批合理合法的廉租房,增加公租房供给,既能满足部分人群的需求,也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对此,陈刚坦言,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尚有诸多政策障碍,北京市发展改革、国土等部门已经就土地供应方式、规划建设内容、租赁房配租对象、租金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由市国土局牵头编制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向国土部申报试点,市住建委也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据相关人士介绍,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建设的租赁房,资金将由村集体组织筹集,可向相关金融机构贷款,土地将由城乡一体化整治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目前唐家岭等地区已经提出试点申请。与公租房等享受政府补贴的保障房不同,此类租赁房性质主要为村集体产权,且未来也由集体组织成立的管理机构或股份公司运营,房源将面向外来人口特别是周边园区职工租赁,租金标准全面与市场接轨。

  “如时机合适,也可能将部分房源纳入整体公租房的配租中,以补充公租房房源。”上述人士表示。

  “目前还有许多政策障碍,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法建对外出租的住宅,虽然租赁房与商品房有所不同,但仍涉及到流转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土部已经制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细则,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内容很细、可操作性很强,“将为北京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提供上位政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