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搜房网第一时间连线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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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网讯 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聂梅生表示主要是控制资金的流动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开发行为政府依然执支持态度,只是对房企拿钱来盲目圈地、争夺地王、一昧扩张等行为予以控制,控制开发节奏、资金流向等,完成房地产开发从量到速度的控制方向,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对于市场上屡禁不止的“囤地惜售”现象,聂梅生认为本次出台的监管办法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加强管制,开发商再开发项目,必定要全部完成而不是只做一半,同时也能加强房源的供给,对遏制房价上涨也有一定的作用。
聂梅生还表示,北京的调控政策力度一直很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实早在两个月前就有提出,此次具体落实,可能是因为9月北京市的市场依然呈现量价齐涨的态势,对于许多房地产企业来讲,资金链相对充裕,不会对企业产生致命冲击,只是控制他们的扩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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