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年3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蓝图后,重庆市再度首开全国先河,成立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专职重庆住房保障规划、政策、分配和监管等工作。8月9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孙力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专访时表示,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的成立,是重庆住房体制改革具有标志性的事件。
孙力表示,按照改革的思路,重庆的住房保障将逐步实现“三位一体”,即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模式串联起来,最终合并到公租房一种保障产品当中,“而建立公租房管理局是这一改革思路实现的机构保障”。显然,从完全市场化的“单轨制”转变为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重庆的住房体制改革在政策理念和体制建设上都走出了极具探索性的一步。
保障模式多元化,依不同人群分层次保障
中国住房:住房保障在各地原本只是一个处室的司职范围,重庆市首开全国先河,成立一个专职的、独立的副厅局级管理机构,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力:重庆提出3年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体量大、覆盖面广,涉及的工作领域非常宽泛。如果只是一个处室设置,研究、制定、实施住房保障政策还可以,但要作为一个具体的操作性机构就显得力量不足。公共租赁房是关系民生的重大工程,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实施管理,可以使得我们的住房保障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更能够把国家的优良资产管理好、使用好,为广大民众做好服务。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是经过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编委反复研究后成立的部门,不是临时机构,而是承担公租房的长远规划、建设进度监管以及建成后的租赁、日常管理等职责的部门。
今年以来,重庆大规模启动了公租房建设,明确了公租房的总体布局规划,出台了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这次成立公租房管理局,标志着重庆公租房体系的基本建立。
中国住房:从名字上看,重庆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更多体现在公租房领域,但其管辖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的全部范畴,这是怎样一个思路?
孙力:在重庆的住房体制改革思路中,我们的目标是实现住房保障的“三合一”体系,即将公租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种类型“三位一体”。也就是说,未来重庆市的住房保障只有一个品种,就是公共租赁房,然后再根据不同的保障人群,来进行分层次保障。保障产品是统一的,但保障模式是多元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的设立,适应了这个改革的要求。
也就是说,以后重庆不会专门再去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属于廉租房申请家庭的,申请公租房依然享受廉租待遇,其租金差额由所在的区县政府提供补贴。而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则按照“公租房5年后可申请购买”的规定实施。公共租赁房售出后就成为经济适用房,但是要出售转让,就只能由政府回购,然后再次转化为公租房房源。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保障房的建设、规划以及管理上实现了统一,无论是房屋项目质量还是管理工作效率,都必将得到极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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