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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口申购经济适用房须符合三个条件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1/2010 15:51:00   来源:海南日报

  31日,海口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3712元。

  据了解,《海口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十四届海口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出公告,海口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二)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经适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海口市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

  海口2010年申购经适房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3712元(含);申购经适房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

  据介绍,经适房以中小套型为主,小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