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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大热门片区征收、冻结通告!有片区征80平补100平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7-12-18 15:01:01  来源:齐鲁网

  重磅!济南(楼盘)又有三大热门片区征收范围划定,范围涉及槐荫区、历城区、高新区,有片区征收80平可补100平。

  济南国际医学(000516,)科学中心项目

  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京台高速、西至济西编组站、南至经十路、北至小清河。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七里河路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征收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济(历城)征告字〔2017〕2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的规定,历城区人民政府已作出济(历城)征字〔2017〕2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七里河路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七里河路,西至窑头大沟,南至外运宿舍、东莱花园北侧,北至花仙路,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征收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实施单位: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3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征收部门公告为准。

  四、征收补偿

  按照《七里河路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五、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限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事项

  (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搬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七里河路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七里河路西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

  征收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征收住宅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的安置房屋,其公用分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用分摊面积部分的价款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被征收人超出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的房屋,其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对应公用分摊面积的价款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计算,由被征收人承担。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规定扣除政府收益部分)。

  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确定的价格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规划,可以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值与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结算价款。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产权人选择土地收购,已进入土地收购程序的由土地收储机构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未进入土地收购程序或在规定期限内(45日)未能达成收购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房屋征收。

  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由济南市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认定意见。

  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