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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道路货运经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9/2010 01:30:12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经济信息网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规范》、《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宣贯会。这两部标准是自去年北京实施新道路运输条例以来发布的首批道路运输方面的地方标准。它们与《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同步修订,在吸取北京市新《道条》对道路运输场站的定位和属性、道路货运代理备案、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创造性精髓的基础上,对具体实施过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形成实际工作中的有效抓手。

   

  着力突破多小散乱瓶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北京市道路货运行业已形成多类型市场主体、多业态经营企业组成的大行业、大市场格局。据统计,2009年,北京货运行业共有汽车15.0392万辆,完成货运量1.9362亿吨、货物周转量85.7657亿吨公里。

  然而目前,“多、小、散、乱”(经营主体多、经营主体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行业经营环境有待改善)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国道路货运行业结构优化与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尽管北京地区货运行业集中度、货运业户平均拥有车辆数均高于全国水平,但也面临同样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北京市道路货运业户共有6万多户,从业者20多万名,货运业户平均每户拥有车辆2.4辆,个体运输户所占货运业户的比例为72%,市场竞争不平等,运能过剩、运价过低、经营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北京市道路货运的现状和水平与“世界城市”的要求和标准相比还有差距:道路货运经营环境有待改善,道路货运资源配置方式有待优化,道路货运市场秩序有待净化。

  为帮助企业规模发展,促进市场结构优化,从“多、小、散、乱”向“大、优、精、强”转变,北京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决定从规范货运场站与道路货运代理着手,酝酿编写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规范》与《道路货运代理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

   

  高标准严要求促发展

   

  据介绍,两部标准不仅规定了道路货运代理和道路货运站场的资质、设施等基本条件,更着重在作业过程、服务环节、安全运营、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如对货运专线代理经营者,提出“应在货物的发送、到达以及中转地设立营业网点”,这对已实现网络化经营的企业而言要求并不高,但对于那些靠“倒货”挣钱的企业就不那么简单了。

  标准还对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站场设施、机构与人员以及服务规范、管理规范和安全规 范等提出了较严格和细致的要求。标准起草者之一、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于傑表示,目前北京既有的一些道路货运站场要达标需费一番工夫,而只有道路货运站场的功能和服务真正有所改观了,才能大幅度减少道路货运企业的交易费用,才能提高道路货运市场组织化水平,才有利于优势企业形成规模经济。

   

  标准宣贯与培育货运市场紧密结合

   

  据了解,北京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创造性地把标准宣贯与培育货运市场、培育优势企业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对内将结合组建绿色车队,帮助道路货运代理企业为绿色车队组织有效货源、为道路货运企业提升网络经济优势创造条件,结合对道路货运站场的规范整顿,培育一批达标站场;对外将加强与相关省市运管部门的联系,搭建帮助道路货运企业、货运代理企业和货运站场之间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跨区域、跨行业发展平台。

  此外,北京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将在行政许可、备案、监管和质量信誉考核中,把企业实行标准的达标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向社会公示,引导市场消费和货主、客户的选择,同时在标准宣贯、达标指导、评价考核等工作中,创造行业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协调联动的新机制,共同推进标准的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将大力宣传达标企业的先进经验,对达标企业将开通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对不达标企业督促整改,整改期间限制为其办理营运手续。同时,计划建立行业“曝光台”,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严格依法处理,真正形成道路货运市场进入有序、经营有规、违法必罚、不符合法定条件必退的良性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