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以基层司法所为平台的基层大调解格局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亭林司法所立足“社会矛盾预防在先,矛盾苗头排查在先,纠纷发生调解在先,群体事件防激在先”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快捷、有效解决纠纷的多元化新路径,逐步形成了以“司法信访窗口为依托,以和谐共建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渠道,以定纷止争为目标”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仅完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疏通了纠纷解决的有效路径,提升了案结事了的调解效益。
一、搭建“一门式”平台,为诉调对接工作营造厚势
勇挑重担,勇于创新,2009年,亭林镇率先开展以“构建一流大调解接待环境、打造一流大调解工作机制、体现一流大调解为民服务、塑造一流大调解工作影响力”为主要内容的“一门式”受理服务基层大调解工作,认真思考,努力实践,整合资源,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有效方法,使之不断深化。
一是高标准建立“一门式”受理服务窗口是基础。金山区委三届九次全会上,区委副书记、区长赵福禧提出了“推进以司法所为基础平台的基层大调解格局建设工作”要求,随后区司法局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亭林镇率先积极响应,在亭林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高标准建立了大调解“一门式”受理服务窗口,焕然一新的窗口接待大厅,办公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亭林司法所办公条件也得到改善。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实效。以“打造一流大调解工作机制、体现一流大调解为民服务”为核心,亭林镇精心设计了“一门式”受理服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体现了衔接紧密、运行流畅、富有实效的工作格局。
三是体现辐射效应,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依托亭林镇“一门式”受理服务优越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辐射效果,引起了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的关注。2009年10月,区法院来到亭林镇“一门式”受理服务窗口,召开座谈会,研讨在亭林镇“一门式”受理服务窗口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专项工作。亭林司法所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好“一门式”受理服务平台,资源整合、共同推进中追求为民服务的共赢,追求大调解工作的新发展和新提高,把亭林镇基层大调解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落实工作举措,夯实诉调对接工作基础
做好诉调对接工作,重在实践,贵在落实。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的组织机构,做到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为顺利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亭林司法所着重抓好了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搭建司法调解室平台,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司法调解平台搭建后,为保障有序运行,亭林司法所在软硬件建设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首先,在人力资源配置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作为首席人民调解员,专门负责诉调对接和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其次,专门设置接待、调解、开庭场所,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是建章立制,实现诉调有效衔接。为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亭林司法所及时将相关工作职责进行梳理,总结为七项内容,包括宣传法律法规、指导调委会工作、负责调解员培训及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立案、速裁、审判的有效衔接等内容。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了管理,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依托全镇调解网络,为诉调对接夯实实践助力。目前,亭林镇以司法所、司法调解平台、各村(居)调委会为核心纽带,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中心,以司法调解平台为依托,以各村(居)调委会为工作基点,以各村(居)调解员为信息员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为方便工作联系,司法所还将驻亭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辖区的调解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基础情况编制成联络名册,发放至各调解员、村(居)委会。
三、完善机制建设,促成诉调对接的双向共赢
立足诉调对接在更深层次的双向互动、联动和有效对接、衔接,通过信息通报、协议书审核、培训指导等双向互动模式,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的诉调对接网络,以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扩大调解效果。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在信息沟通方面,亭林镇诉调对接工作主要依托每月工作例会为沟通渠道,就一个阶段的突出问题及纠纷苗头进行通报和交流,对矛盾苗头“早发现、早疏导、早调解”,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同时,就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业阐释,就典型调解经验和亮点工作方法进行交流,提升人民调解员对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务实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调解协议书审核制度,诉调良性互动。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官业务精通、专业知识强的特点,由法官对镇人民调解工作室、村(居)调解组织的调解协议书,在审核前进行点评、审查,发现有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意见,从而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三是完善培训指导制度,提高调解水平。一是业务培训指导制度,司法所通过邀请驻亭法官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等多种形式,针对法律适用及调解文书的制作等,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二是实地培训指导制度。选择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和农村比较普遍的案件,要求村(居)调解员到调解室参与调解或旁听调解,进行现场培训,使基层调解员通过亲身经历,提高调解水平,提升工作能力。
四、坚持齐抓共管,保证诉调对接取得成效
诉调对接工作自去2009年10月份实行以来,实现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促进了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和调解协议效力的提升,为当前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全完善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人民调解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量纠纷经过诉调对接方式得以化解,并且无投诉、无上访,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二是落实了司法为民法治理念。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使群众少花钱、少跑路,打得起官司,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
三是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一些特殊类型的纠纷,更适宜通过诉调对接的方式加以解决。
四是促进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诉调对接中免费的调解服务和司法确认的减免收费,使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降到了最低。较之常规诉讼程序,当事人在时间、精力、费用上的消耗和付出减少很多。同时,人民调解的成功运作,功能发挥,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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