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总体规划》、《包头市近期建设规划》意图,指导昆都仑区的城市建设,顺利实施《包头市昆区南部区分区规划》,提出管理措施和相关的技术依据,特制定本分区规划文本。
第1.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号)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字333号文件)
5、《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6、《包头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
7、《包头市战略发展规划》
8、《包头市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9、包头市昆区南部区1:1000地形图
10、包头市、昆都仑区有关规划、自然、地理、人口、社会经济基础资料。
第1.3条 规划目标
1、在包头城市的整体结构框架内研究和规划昆区南部区,使之以合
理的功能布局进入包头城市发展的一体格局;
2、研究如何培育昆区南部区自身的功能优势与形象特色,与包头其它城区实现错位竞争,从而有效提升其在包头城市系统中的独特地位;
3、本着“人居城区”的发展理念,提供优越、舒适、宜人的城市生活
居住环境,培育集生活居住、商务办公、文化教育、游憩观光为一体的城区综合功能,建立城市、经济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和依存关系。
4、充分利用区位优势(阿尔丁大街、火车站等)打造包头城市精品建设区,使之成为展示包头城市形象和特色魅力的标志区域,成为包头城市建设的亮点。
第1.4条 规划原则
1、统一部署、整体协调
南部区用地功能结构规划,不应就城区论城区,而须从大处着眼,从昆区跨越式发展、包头城市功能拓展及整个城区结构优化进行整体考虑,确立从上至下、从包头城市到具体街区的市级、区级、街区级三个层次的功能体系,并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的规划建设时序和相互关系。
2、规划先导、培育优势
在充分利用区域区位优势、功能优势的基础上,挖掘和积聚潜在的地域凝聚能量,适度超前建设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公共服务设施,如高品质居住社区的建设,吸引社会精英的入驻;经济适用型安居社区,集聚农村城市化人口;中心商务区提高对资金、投资的吸引力,并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等。
3、整合资源、优化结构
按照加快城市化进程要求,整合现有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开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资源,优化南部区结构布局,并建立新的城市中心区,提升整个南部区的功能地位。
4、特色创新、生态优先
脱离千篇一律、平庸常俗的规划模式,建立科学的发展观,在空间组织、景观塑造、功能分析、建筑设计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寻求体现地域特色及独特神韵的适宜表现形式。同时,充分利用现状绿化优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和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维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1.5条 规划范围
本次分区规划范围面积为18.9平方公里,北起友谊大街,南至包兰铁路一线,东临阿尔丁大街,西界昆都仑河。
第1.6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04—2010年。
近期建设期限:2004—2006年。
第1.7条 本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昆区南部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1.8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包头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分,如需调整,必须符合《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1.9条 本规划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及使用性质分类
第2.1条 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目标
1、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所有规划区域的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将有助于区域土地利用的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效益的发挥,同时注重对建成区建设的充实和完善;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非城市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保护性利用部分土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休闲空间和设施,并使城市生态达到良性循环。
第2.2条 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各类用地均划分至中类,见表1。
第2.3条 以街坊、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线及地块内的城市支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做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本规划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2.4条 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应遵循以下规定
1、在相同地块面积内进行用地性质的调整;
2、对周围用地不得造成不良影响(环境、交通、日照、通风等);
3、不得占用必需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
第2.5条 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2.6条 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合,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并符合下述“土地使用相容性表”的规定,见表2。
第三章 功能定位、规模及控制指标
第3.1条 功能定位
规划集生活居住、商务办公、高教科研、、文化休闲为主的综合区域,并形成“三横四纵”七大功能轴带。
第3.2条 人口规模
1、人口现状
目前,昆区南部区现状总人口为14.8万人。
2、人口容量控制
截止2010年底,总人口控制为26.4万人,本次规划公共配套及市政配套设施均以此为依据进行配置。
第3.3条 用地规模
城市建设用地现状:截止2004年10月底,昆区南部区现状总城市建设用地9.2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62.71平方米/人;
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规划截止2010年底南部区城市建设用地总的发展规模将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1.47平方米/人。
第3.4条 建筑高度和容积率的控制
1、建筑高度
①居住用地
规划生活居住用地共629.60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33.37%。本区域以黄河路和白云路为界,划分为两大生活居住区,并依据不同的区位条件,分为一类及二类居住用地。
A规划沿昆都仑河以东,昆工路以南,利用其绿化生态环境,布置精品居住区(一类居住区)。建筑限高控制为9米。
B在大学城以西,白云路以东区域,依托商务办公、高教科研优势,规划高档居住区(二类居住区),建筑限高控制在36米以下。
C规划范围内其他居住用地均为普通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限高均控制为18米。
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南部区公共设施用地509.8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7.02%。其中黄河路两侧行政办公用地建筑高度为24米。黄河路两侧商业金融用地建筑限高为36米。富林路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布置商业金融业用地,其建筑限高为60米。其他区域商业用地高度控制为24米。文体娱乐用地建筑限高均为15米。医疗卫生用地建筑高度为12米。
2、容积率的规定
容积率的确定主要综合考虑合理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涉及地块区位、建筑性质、建筑密度、高度、间距、环境景观和拆建比等,还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其中:
居住用地
高层住宅2.0-2.2,小高层住宅1.6-1.8,多层住宅0.9-1.2,低层住宅0.6—0.9,中小学、托幼0.4—0.6。
公共设施用地
一般商业金融业1.5—1.8,中心商业金融业2.5—2.8,行政办公1.0—1.2,文体娱乐1.2—1.5,医疗卫生0.8—1.0。
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容积率均不得超过规划建筑容量图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见附图。现状、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平衡表,见表3、表4。
第四章 规划用地结构布局
第4.1条 分区内整体布局结构
1、利用南部区良好的自然环境背景,确定沿昆都仑河的绿化生态保护区,通过与绿化隔离带、城市公园、商业和文体绿化开敞空间、居住区绿地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构成生态城区的整体形态;
2、在阿尔丁大街以西,黄河路以北的用地内,建立南部区的公共核心区,以阿尔丁大街、黄河路为基本骨架,形成南部区城市结构框架。确定阿尔丁大街、林荫路、白云路、昆都仑河以及友谊大街、黄河路、包兰铁路为城市功能主线的“三横四纵”轴带式发展体系;
3、建设主次分明的多元服务中心体系,包括:
全区中心:在南部区几何中心-阿尔丁大街西段、黄河路两侧规划集商务办公、文化信息、证券交易、酒店购物为一体的公共中心区;
次区域中心:沼园南路以南,站前路以北区域内,借助火车站的区位条件,形成以旅店、餐饮、金融、娱乐为主的商业性服务中心;
居住区级中心:分布于两大居住组团内的商业、医疗为主的居住区级服务中心,是组织社区生活与服务的重要单元。
第4.2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中突出“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思想,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关系。以黄河路与白云路为界,整个区域分为两大生活居住区,按照所处的不同区位条件,又分为一类和二类居住区,各区配设区域服务中心。居住用地由现状的445.83公顷增至629.60公顷,人均23.85平方米。
第4.3条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原则
1、分级配置、形成系统;
2、依照人口规模、地块用地性质以及规划建筑容量指标,确定合理标准;
3、根据对南部区的各项调查和分析,明确整体结构布局,配置相应必需的公共服务设施;
4、居住区配套设施坚持面向大众,重点体现对老人和儿童的关怀。
第4.4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黄河路以北,白云路两侧及黄河路以南,林荫南路以西,丰盈路东侧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作为南部区行政办公的补充。
2、阿尔丁大街西侧,黄河路北侧建立南部区公共中心。站前路以北形成另一商业性服务中心。
3、结合一化、三化的搬迁、刘二圪梁文物区的保护开发以及滨河公园的建设,在昆河东路以东,校园路以南,三八路以西及黄河路以北,南排道以西布置区域级文化休闲中心,可考虑安排文化交流中心、生态博物馆、综合体育场等大型公共设施,完善南部区整体功能。
4、以现有的内蒙古科技大学为核心,向西北拓展,形成包头市大学城,培育高层次的教育科研基地。
5、在保证现状医疗卫生用地的前提下,在校园南路以南,丰盈路以西以及白云路以西,昆工路南侧增设两所区域级综合医院,完善昆区南部区市、区、街道三级医疗保健网络系统,满足居民能够“就近求医”的需求。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比现状增加9.94公顷。
公共设施总用地比现状增加430.1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7.02%。
第4.5条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依托南部区道路网络清晰便捷,铁路、公路等对外交通能力发达,发展物流仓储贸易。规划共安排物流仓储用地48.5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2.57%。
第五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5.1条 交通发展战略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引导小汽车发展,推行智能化交通,形成路网完善、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管理先进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第5.2条 城市道路网络
1、主干道
友谊大街(54米)、富林路(50米)、黄河路(54米)、校园南路(50米)、昆河东路(50米)、白云路(40米)、林荫南路(50米)、阿尔丁大街(80米)确定为城市主干道。
2、次干道
市府西路(40米)、民族西路(40米)、新光西路(40米)、校园路(40米)、沼园西路(30米)、沼园南路(30米)、站前路(40米)、三八路(30米)、南排道(40米)、丰盈路(40米),沼潭西路(40米)确定为城市次干道。
3、广场
昆区南部区设广车场1处,位于阿尔丁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处,面积1.36公顷。
4、停车场
昆区南部区共设社会停车场4处(具体位置见《道路系统图》),总面积4.9公顷。
第5.3条 公共交通
1、常规公共交通
在阿尔丁大街、黄河路、校园南路上设公交专用道,在公交客流高峰时段禁止其他机动车行驶。
在昆区南部区设4处公交枢纽站,1处公交停车保养场(具体位置见《道路系统图》)。
2、轨道交通
在阿尔丁大街东侧,黄河路南侧预留轨道交通用地,宽度控制为15米。
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6.1条 规划目标和原则
1、充分考虑到包头市生态型园林绿化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集约使用土地,拓展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点、线、面、环相结合的绿化生态系统框架;
2、利用南部区的自然环境特色,结合昆都仑河、滨河生态保护区、绿化隔离带、城区公园、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带等,构成多样化城市绿化开敞空间系统,发挥园林绿地的综合效益,创造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
3、针对南部区居住区绿地不足的现状,重点加强居住区内游憩绿地建设,为城市居民提供就近的室外活动场所,按标准建设绿化用地,优化城市生活环境。
第6.2条 绿地系统结构框架
规划绿化用地共371.29公顷(包括防洪用地52.6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19.68%,结合南部区自然地理条件,规划形成“两轴、三点、五线、五面”的绿化网络系统,即以昆都仑河和包兰铁路沿线所形成的纵横交错的带状绿地为基础,以五条线状道路(阿尔丁大街、南排道、黄河路、林荫南路、富林路)绿化景观轴带为骨架,以民族公园、和平公园、休闲公园等五大片状城市公园和规划范围内三个均匀分布的广场空间(友谊广场、黄河广场、站前广场)为重点,创造完善合理的城市绿化生态系统。
第6.3条 公共绿地规划
1、城市公园
在规划范围内建立完善五大城市公共绿地—民族公园、和平公园、休闲公园等,改善现状公园不完整的状况。
2、道路绿化
现状道路绿化率与规范中关于“城市道路绿带面积占道路面积的20—50%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距。道路绿化的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的修建相统一。本次规划重点放在贯通现有道路绿带,规划期内新建或改造道路的绿化建设上,按2010年标准,设置足够的绿地。规划主干道其绿化面积不低于30% ,次干道绿化面积不低于25%,支路绿化面积不低于20%。本次规划沿黄河路两侧、富林路各后退50米,沿南排道和林荫南路各后退30米,白云路以东,林荫南路以西,沼园南路后退80米,形成带状绿地。
3、街头绿地、小游园
街头绿地、小游园主要提供居民日常游憩之用,街头绿地的设置尽可能本着分布均匀、方便到达的原则。面积大的可作为片区的综合性公园,园内布置一些主题性设施;面积较小的作为绿地,以绿化为主。
4、居住区绿地
规划居住区级绿地应灵活多样;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小区游园和组团绿地为核心,形成功能完善,分级明确的绿化网络系统。规划对新建区和旧区改建应严格控制绿地指标,居住区绿地指标要求如下:
一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45%的标准建设;
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5%的标准建设。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绿化覆盖率,保证居住区环境质量。
第6.4条 防护绿地规划
沿昆河以东至昆河东路以西区域均设置为不低于80米城市绿化生态保护区(其中包含防洪用地52.68公顷),沿包兰铁路一线以北至站前路以南也设为绿化隔离地段,防止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保证隔离带与外围水系、林带的天然联系不受破环。
第6.5条 规划区域的绿化配置
规划范围的绿化配置以“采用乡土树种,保证四季长青,三季有花”为原则,强调整体协调,并配合各功能区景观的需求,局部略有变化,总体突出简洁明快的绿化景观效果。整个区域绿化分为以下几部分:
高档精品居住区绿化:种植山桃、山杏、山楂、红端木、紫丁香、黄刺槐、杜梨等春季观花观叶植物,形成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春天景色;
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教育科研区绿化:种植桧柏、油松,局部采用小叶女贞、白蜡、太平花等夏季观花植物,形成绿意盎然、繁花似锦的夏景;
文化休闲区:结合城市公共绿轴,以草坪为主,路边种植垂柳,局部种植高大油松、五角槭、沙棘、国槐、卫矛、皂角、火炬、樟子松等乔木,形成开敞的生态型绿化空间,同时突出植物季象的变化。
第七章 城市设计导引
第7.1条 城市设计目标和基本原则
规划以烘托和弘扬南部区公共中心城市景观环境为核心目标,将“三横四纵”七条功能主轴线与两大居住区环境相结合,构建成一个系统完整的城市环境。主要依据下述原则:
1、整体性和独创性相结合的原则,创造独具草原特色的景观环境;
2、充分重视开放空间和道路作为空间构图骨架的作用,注重道路和开放空间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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