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个社会”建设有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面临形势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2001年为省二类地区优秀单位,2002年跨入省一类地区行列,并获省政府依法管理“创新奖”,2003年为省一类地区良好单位,2004年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党政重视、部门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等“三大氛围”浓厚,工作成效显著。
——低生育水平基本保持稳定。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等婚育新风深入人心,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3%以上,已婚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全市放弃照顾二孩生育指标的家庭达到12000多户。全市“十五”比“九五”少生2万人。
——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优生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十五”期间降至5.5%以下。出生性别比开始趋向正常,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对策。
——综合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三会制”(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会议、可持续发展座谈会)和加强领导“三制度”(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制度、一把手“五项经常性制度”、专题督查制度),营造了浓厚的领导氛围;部门垂直挂钩责任落实制度推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开始建立。“合同管理、规范程序、建设网络、联动执法、责任追究”的依法管理新机制普遍建立;村(居)民自治全面开展,经常性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随访”制度全面落实,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推动有力,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得到实惠。
——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人员稳定,依法、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整体素质有明显的提高。
从总体上看,“十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生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形势仍十分严峻。一是人口总量大、“增量”大,每年出生人口的绝对数较大,人口规模还在继续增大。二是低生育水平反弹势头强劲,相当部分群众“二孩生育”、“男孩偏好”意愿强烈,违法生育呈增强趋势。三是基层基础较为薄弱,村级经常性工作机制在相当部分地方尚未建立。四是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流动人口大进大出、计生管理难和出生性别比偏高等问题仍较突出。因此,“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要求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五个统筹”精神,继续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这一主线,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动力,突出“一个平台两条腿”,即基层基础、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工作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建设“依法计生”、“人文计生”、“和谐计生”,推进人口和计生事业新发展,促进台州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台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依法计生。强化群众依法生育意识,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育龄群众实行计生义务和权利的进一步落实,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人文计生。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优质服务,体现计生人性化、个性化;大力倡导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广大群众的计生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参与能力,进一步提升计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和谐计生。关心计生弱势群体,健全计生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坚持求真务实,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杜绝“水分计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这一总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发展的目标是:
——人口发展规划,到2010年,总人口控制在573万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25‰左右。根据台州市“五普”资料“分性别户籍人口年龄结构”、“分性别人口死亡率”、“育龄妇女分年龄别生育率”等数据,用《中国人口预测系统》(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开发、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划财务司监制)进行预测,结合台州实际,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到改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得到重视。
——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等婚育新风深入人心,到2010年,育龄群众人口和计生法制知识及科普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放弃照顾二孩生育指标家庭有所增加。
——基层基础进一步扎实。村(居)民自治全面、有效开展,到2010年,自治合格村(居)达标率60%以上,村级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后进村(居)面在10%以下。
——依法管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成为干部的自觉行为;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计划生育率维持在93%左右,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符合率分别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
——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技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育龄夫妇普遍享有优质的生育、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全面、有效开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计生满意度达90%以上。
——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并得到全面落实。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一项以上奖励优惠政策,计生弱势群体全面受到救助,全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计生经费得到保证,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起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计生机构稳定,人员得到调整和充实,每个乡(镇、街道)都配有计生专职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进一步增强。
四、工作原则
实现“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必须遵循以下六项原则:
——人口全面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把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作为首要任务,同时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并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法制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生“一法三规省条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律、法规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和干部的行政行为。
——改革创新的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推进人口和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个人、家庭的微观利益和国家的宏观利益,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实现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利益的最大化。
——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采取政策、法律、宣传、教育、经济、行政等多种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五、主要任务
实现“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必须按照以上六条原则,强化一个综合、完善两大体系、突出三个重点、促进四个提高。
(一)强化一个综合。
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务必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十五”期间,我市在这方面有了很好的经验,要继续予以强化和提高。完善“部门垂直挂钩责任落实制度”,做到“一线到底、条条保证”。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通报人口计生工作的有关情况,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各级各部门依法落实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健全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自觉地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两促进、两提高,进一步开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二)完善两大机制。
——宣传教育机制。推进宣传教育载体、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创新,努力在宣传教育社会化、个性化、网络化方面形成规范的制度。规范和完善婚育新风进万家、生育文化园区建设、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形式,创新人口和生育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和信息网络宣传、新闻发布宣传等新载体。探索农村、社区宣传教育与服务一体化的新模式,创新机关、学校、企业关注人口安全、人口发展的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引导。完善“媒体互动、节日联动、环境带动”宣传教育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的宣传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作用力、感召力和亲和力,推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一抓落实,即抓好法律、法规及已出台的各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一项以上奖励优惠政策。二抓完善,即完善计生贫困家庭的“低保”待遇制度,认真调查,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计生贫困户优先全部纳入“低保”;发挥各种奖励、救助基金的作用,积极帮扶计生贫困家庭;完善计生公益金管理制度,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三抓探索,即探索建立对女儿户家庭父母养老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三)突出三个重点。
——夯实基层基础。高度重视乡、村两级的工作,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加强乡级工作责任的落实,健全乡级领导联系重点村(居)制度和驻村干部计生工作责任制度,抓好一年两次的孕环节工作,切实提高孕前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继续认真贯彻市两办《台州市计划生育村级管理、村民自治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四有一落实”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重点抓好《计生村民自治章程》、《计生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效力的发挥,抓好计生村务公开、民主恳谈会等自治载体的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生力军作用,促进村民自治工作规范、深化。加强后进转化,深化“十村示范、五十村整治”工作,抓后进促平衡,推进基础工作整体提高。在城市基层,突出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更为有效的街道、社区、单位联动的计生管理服务模式,参照村民自治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
——强化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一法三规省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用法律法规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严格依法行政。重点要在严格执法、合同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上做好文章。健全合同管理,规范执法评议制、执法结果公示制、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多部门计生执法联动执行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争取各级法院的重视,探索在法院设立计生执法室,确保计生执法及时、有力、有效。总之,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大控制违法生育力度,确保合理的计生率,达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的。
——深化优质服务。深化“创优”活动,抓好各项经常性工作制度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市有1-2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市、区),3-4个县(市、区)达到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重视加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倡导“计卫合作、医育结合、优势互补、造福群众”,建设好台州市计划生育临床实验基地,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和培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实现“优质服务、平安计生”。认真实施“三大工程”,全面有效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做到既对工作有利,又确保法律法规赋予育龄群众的权利落实;深入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婚检和优生检测福利化制度,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化生殖保健服务,切实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加强和规范随访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中,确保“三为主”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四)促进四个提高。
——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以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为关键,以掌握流动人口人口信息异地交换为基础,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努力提供服务为重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做到责任分解履行到位,经费保障投入到位,各项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全市“一盘棋”管理,推进全省“一盘棋”管理。具体工作中,针对我市流动人口大进大出的实际,加强与省外、市外计生系统的协调配合,巩固和发展外出流动人口“双向互动管理服务”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完善外来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提高信息的接收率和反馈率,进一步提升我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
——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水平。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坚持突击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区域联合”,宣传、法制、生育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多管齐下,确保出生性别比处于正常值范围内。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法制教育,大力推行再生育全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B超机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引产等违法行为,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提高统计质量。倡导实数计生,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搞清、核准基础统计数据。特别要重视出生人口数、初婚数、出生性别等重要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及时、真实,努力努力减少出生漏报、错报和补报,杜绝瞒报现象,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为台州现代化建设正确决策提供人口方面的准确数据。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市级建立人口计生信息中心。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南面县(市、区)要依托信息平台,开发信息的综合利用价值,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北面县(市)要进一步核准基础信息数据,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网,逐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实现“十一五”人口与计生事业发展目标,必须有以下措施来保证: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完成“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的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责任网络,改进考核评估方法,强化人口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首位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持并完善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党政一把亲自抓、负总责和党委、政府专题督查制度,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坚持“计生融中心”,整合资源,推进计生工作深入开展。坚持计生“一票否决制”,强化国策意识。
(二)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做好“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切实抓好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强化提高科学决策、执行落实、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五种能力”。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适应更名、职能扩大的要求,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战略、制定规划、创造环境、依法行政”上来。抓好工作队伍建设,重视乡级专干和村级服务员队伍建设,确保省定的乡级计生专职公务员编制的落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解决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认真、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努力建设一支充满理想与智慧、充满生机与活力、求实创新、永葆先进的人口计生系统党员队伍,真正树立起新时期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的新形象,切实保证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公务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大力加强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保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人口和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或符合上级要求。切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确保法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奖励经费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公益金每财政划拨部分及时到位及农村税费改革乡级计生转移支付额及时足额到位。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