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的相关审议、修改工作,2010年5月11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部分会员单位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行业协会对于该《修正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周禹鹏出席了会议并作了简短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钰主持了会议。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亚培,副会长赵效定出席了会议。
上海人才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进出口商会、上海市互联网协会、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物流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船东协会等11家联合会会员单位的会长或秘书长出席了会议。
上海市人才服务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庆阳发言时说,根据上海战略发展定位,立法对行业协会的发展很有帮助。要通过立法,确立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与行业协会应该发挥的作用。朱秘书长说,目前在促进行业协会发展中,存在的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协会为解决自身生存而开展的经营活动无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上海市进出口商会会长汤庆福对于《修正案》的修改,提了一些想法。汤会长说,《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已实施了8年,这期间社会组织发展很快,发展的势头也很旺盛,确实需要有法规使其发展更为有序。他说,要形成良性的、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法律条款,同时要在相关条款中以文字的形式体现行业协会在促进上海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此,他建议,此次修改,应在“促进发展”方面体现出力度的加大。
上海市互联网协会秘书长李乃勤则反映了公共资金的渠道问题。目前该协会在建设公共平台方面,遇到的最关键问题就是公共资金问题与税收的问题。为此,他建议在公共性设施建设方面,凡涉及到资金问题的,应有法规予以支持保障,以利于促进行业的发展。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则建议能否在《修正案》中对二级协会以及协会的分会的性质有所说明。
针对社团登记的问题,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副秘书长徐立伟提出,对于类似证券、银行这样的特殊行业,应由主管业务部门批准才能成立协会。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亚培在发言中说,人大召集部分行业听取对《修正案》修改的建议和意见,体现了人大立法的慎重、公正与透明。建议在此次修改中要着力体现出“促进”的内容。同时要对主体的表述加以说明,如“同业公会”、“联合会”与“行业协会”的等同性质,应予以说明。张亚培副会长建议,在“促进”的问题上要有一个落实,要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监督落实情况。同时,在立法或修改法律法规时有听取意见的程序,在执行中也应该多听取来自行业的意见。
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副会长叶伟成也应邀出席了座谈会。叶伟成副会长表示,此次的《修正案》较一审修改前有所改进。他建议《修正案》的修改,要体现对已职业化的行业协会的发展的扶植与支持。
最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周禹鹏作了言简意赅的发言。周会长说,听了各位到会的发言很有启发。人大在立法中能听到来自行业协会的建议和意见,非常感谢!我们一定会对这些建议与意见认真归纳整理后,及时修改进《修正案》。周会长同时也表示,由于此次是《修正案》,所以容量有限,很有可能修改后还不尽完善,还有待今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图1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周禹鹏(右)在座谈会上。
图2为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在座谈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