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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出版法》修订三年内完成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10日   来源:澳门日报

  【本报讯】新闻局长陈致平表示,经过谘询邀标的程序,已委托澳门科技大学负责研究及比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新闻及传播的法规及实践经验,进而就澳门修订《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的方向提出参考意见。预计研究报告可於今年十月完成,两部法律的修订工作则约需两、三年。

     只收科大一份标书

     新闻局昨日与本澳中、葡、英文传媒举行了第二场简报会,介绍了“《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方向文献研究服务”谘询邀标的情况和进度。陈致平指出,六月首场简报会後,该局随即展开“《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方向文献研究服务”谘询邀标的程序,并於七月二日发出邀标公函,邀请本澳在新闻传播学术范畴拥有研究能力的学术机构包括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及圣若瑟大学,提供工作计划书及服务报价。截至七月廿三日截标期止,只收到澳门科技大学提交的一份投标书。经甄选委员会评审後,新闻局已向行政长官提交建议书且获同意,将服务判给予科大。

     该研究目的是通过学术机构针对各国和邻近地区的新闻及传播法规、不同地区的经验、国际趋势等作比较,为日後开展两法修订工作时的参考提供依据,体现修法过程的客观及中立。

     研究报告十月提交

     研究由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潘知常和助理教授谭志强共同主持,团队共六名成员,包括有新闻及传播学范畴、法学范畴的学者:孙瑱、沈云樵,以及研究助理叶静雯、陈辰。研究团队将运用内容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分析比较中国内地、台湾、香港、葡萄牙和卢森堡的新闻传播法律。还对英美海洋(不成文)法系中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理念、政策取向和立法技术作一整体的摘要介绍。此外,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深度访谈法,回溯澳门《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的历史及法律实施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对不同地区经验、国际趋势和澳门现况的研究,对两法实施後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如何将两项法律订立时尚未出现也未曾思考过的媒体(网络传媒)有效地纳入,提出修订的方向性建议。

     陈致平透露,是项研究服务金额为十二万元,时间为七十天,预计今年十月,研究团队将向新闻局提交研究报告。

     修订分四阶段进行

     在简报会上,有传媒代表关心新法规会否引入“出版委员会”或订定新闻工作者守则,并呼吁当局撰写法案条文时要严谨认真。陈致平回应时重申,特区政府将继续坚定维护新闻自由原则。当局对该两法规的修订无既定立场,过程透明,与独立学术机构、研究机构合作,并持开放态度聆听各方意见,定期与传媒业界汇报工作进展,让公衆知悉修法进度。

     《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修订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首先,第一阶段会展开方向性的研究工作,透过与本澳的学术和研究机构合作,针对各地和邻近地区的新闻、传播法例、不同地区的经验、国际趋势等作比对,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客观、科学化的民意调查,收集意见。第二阶段政府会因应首阶段的方向研究结果草拟法律文本,第三阶段则就法律草案展开全面谘询工作。最後,按照谘询结果,整理法案文本後正式进入立法程序。陈致平预计整个修法工作约需两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