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互联网发展迅速,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人类文明传播发展的重要载体。网络传播形成一个影响巨大的新型媒介系统,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和思维方式。
自1994年4月我国加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网络在我国飞速发展。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互联网用户达3.38亿,普及率达25.5%,并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可以说,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影响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传播方式给社会生活带来许多改变,但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学术界对此一直十分关注,围绕如何利用网络传播的优势、控制网络传播的消极作用、积极引导网络传播等问题展开了多角度研究。
网络传播具有全新的特点和优势
对于什么是网络传播,学者们有不同的概括。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所谓网络传播,就是通过国际互联网这一信息传播平台,以电脑、电视机及移动电话等为终端,以文字、声音、动画、图像等形式来传播信息。网络传播可以理解为利用互联网这一媒介进行的信息传递,是一种兼具人际、组织传播内涵的新型大众传播。
网络传播能够在短时间内迅猛发展,主要是由其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优势和特点决定的。网络传播信息的速度和规模、影响的地域范围以及表现形式等都远远超过以往的大众媒体,极大地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按照学者们的归纳,网络传播主要有以下优势:
信息量大,速度快。网络以其超链接的方式将存储信息的容量无限放大,而传统媒体却要受版面、频道、时间等因素限制,无法任意扩大和丰富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在信息传播效率上,传统媒体所要发布的信息都必须经过采集、筛选、加工等多个环节才能够传递给受众,而网络传播将这个过程大大缩短,网络信息可以实现即时更新,大到国际、国家大事,小到生活琐事,均能在网上得到同步反映。
传播手法多样。网络传播不仅集传统媒体传播手段之大成,而且在传播过程中可以把文字、声音、图像等融为一体,实现以往各种传统传播手段的整合,满足了受众多方面需要。
传播过程多向互动。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是以传播者为中心的单向、线性传播,传播主体和受众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而在网络信息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众可以任意互换角色,受众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受众的主体地位得以体现,不仅可以主动地获取或发布信息,而且可以实现无时空限制的交流沟通。
交流具有开放性。在网络上,人们可以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就文化传统、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交流。网络传播是完全开放的,全球共享、广泛参与是其鲜明特征。
传播主体广泛。传统信息发布主体是某个具体的电台、电视台或者报社、杂志社。而在互联网上,每个网民都可以是信息发布者。同时,网络还具有传统媒体所没有的虚拟性,网络传播主体可以匿名,网民随意出入自由发言,发言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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