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我国销售电价结构调整 全国每年省30亿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7/2013 18:00:37

  发改委昨日披露,近日已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我国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有的主要依据行业分类的8类销售电价逐步并为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合并后会相应扩大农业用电范围。发改委称此举可减轻学校、社会福利、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据了解,目前我国电价分类复杂,基本按照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等共分为8类。发改委通知称把现行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

  通知明确要求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居委会服务设施用电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地区学校教学、社会福利场所用电价格较居民用电的第一档电价0.4883元/度高出0.22元/度,这也意味着调整后,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用电价格将被降低。

  此外,通知称将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按照此前的分类,一些渔业生产、畜牧可能会归为电价较高的商业用电价格。

  据了解,以前8种不同种类电价又按照不同电压等级再分为不同档次的电价。一般而言,工商业用电价格较高,其次为大工业用电价格、农业用电价格和居民用电价格。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