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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医院血细胞分析仪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10/2012 11:11:03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远市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呼吸机及血细胞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0851-1261QY08B102

   3.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呼吸机及血细胞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包组号、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包组一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1台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人民币38 万元

   包组二

   呼吸机

   1台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人民币26 万元

   包组三

   血细胞分析仪

   2台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人民币58 万元

    

    

   注: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和呼吸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血细胞分析仪采购本国产品。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为非制造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6.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5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示期: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五个工作日。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8.3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3.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3.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3.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5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3.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0元整/包组,售后不退。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8 月28 日14:30~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8 月28 日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电话:0763-3113 902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11

   邮政编码:511515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15.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金沙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468 4501 0400 12668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