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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医药召回两类铬超标胶囊产品 未受行政处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30/2012 10:18:01

     鲁抗医药(600789.SH)发布公告,宣布两个批次的铬超标产品召回工作已结束。同时,此两个批次产品是按照旧版国家标准生产的,因此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明确标明不予以行政处罚。

    

     2012年5月2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山东省胶囊剂药品监督抽查情况进行通报,鲁抗医药及所属子公司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特公司”)共有2个批次的产品涉及铬超标。

    

     鲁抗医药生产的批号为1002074批阿莫西林胶囊(0.25g)铬含量超过国家《2010版中国药典》中关于铬含量的规定。该批产品是《2010版中国药典》实施前进行生产的,当时执行的是《2005版中国药典》,没有铬含量此项标准。因此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以行政处罚。

    

     赛特公司是鲁抗医药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4%,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经济开发区。赛特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1102的甲钴胺胶囊(0.5mg)铬含量为百万分之三,超过国家《2010版中国药典》中关于铬含量百万分之二的规定。鲁抗医药表示已完成召回工作。

    

     鲁抗医药表示已经成立召回应急处理小组,并根据销售区域情况又设立了药品召回工作组。鲁抗医药及赛特公司药品召回组对一级、二级代理商以及终端逐级排查,现在召回工作已结束。

    

     鲁抗医药称,截止目前,已完成所有上市胶囊剂产品的自检工作,铬含量指标均符合《2010版中国药典》的规定。

    

     鲁抗医药称,销售批号为1002074的阿莫西林胶囊共22400盒;赛特公司批号为111102的甲钴胺胶囊共36920盒,上述两个批次胶囊剂对应的销售收入合计约为18万元,占产品销售总收入比例极小。上述事件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