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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救人需“打捞许可证” 一市民因此溺水身亡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9/2011 10:22:22

  一名市民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最终,溺水市民抢救无效死亡,而“打捞许可证”说法竟是子虚乌有。

  一条鲜活的生命倒在了子虚乌有的“打捞许可证”面前。我们看到的是巡防队员的冷血和无情。而让我们迷惑不解的是,做为公职人员的巡防队员为什么会对一个公益组织的打捞行动如此反映强烈呢?为什么不惜编造了一个并不存在的“证书”也要阻挡住他们下水呢?这个行为是无法理喻的。无论怎样“救人第一”是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千古不变的原则。

  我们不妨顺着“打捞许可证”的思路妄想一下:救人要办证——办证之前要考核——考核之前要就交考试费和培训费。莫不是“打捞许可证”早就在有关部门的计划中了,只不过这次是被心急的巡防队员说漏嘴了?如果真的是这样,有关部门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保护“无证”救人者自身也被伤害?是为了防止“挟尸要价”之类的事情发生?

  当然,也有可能在巡防队员眼中,“救人”和“捞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许他们认为义务搜救队不是要救人,而是“捞尸”,“捞尸”已经是一个半公开的职业了,所以,他们宁可虚构一个“打捞许可证”,也不愿意让这些“业余”的人发死人财?这种推测的前提是,巡防队员已经确认,溺水者已经死去。可是在新闻报道里,我们看到的是溺水者的死是因为施救不及时造成的,那巡防队员们为什么宁可眼看着人都要淹死了,还如此循规蹈矩,坚持按程序办事呢?难道真的是要坚持程序的正义,就要置鲜活的生命于不顾吗?

  无论现在巡防队和有关部门怎么解释,都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巡防队员阻挡了公益人士对溺水者的救援,以至于溺水者身亡。说的再直白一些,虚构“打劳许可证”阻碍救人,巡防队员是在故意谋杀!我们期待有关部门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