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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正式实施 招标体制挤压药企倍感压力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3月22日   来源:《财经》

     生意社3月22日讯 2011年3月1日,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下称2010版GMP)正式施行。

    

     中国首部GMP颁布于1988年,并在1992年进行修订。上一版GMP修订于1998年(下称1998版GMP),参照的是世界卫生组织(WHO)1992年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的GMP准则。

    

     长期以来,中国的GMP一直面临着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重硬件而轻软件、政府监管不力等问题。在国际贸易中,中国的GMP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地区的要求也存在差距。

    

     2010版GMP较之旧版,大大提高了准入门槛,直接参照欧盟标准。

    

     “促进医药领域的产业结构调整,促使国内制药企业和国际接轨,是2010版GMP希望达到的目的之一。”一位参与了两版GMP制定的人士表示。

    

     2010版GMP规定,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将有五年过渡期达到规范要求,这意味着药企在五年内必须增加投入,此举可能引发行业洗牌。

    

     另一方面,在目前中国孱弱的药品监管体制下,2010版GMP的施行,是否能扭转药品生产乱象,以实现提高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目的,仍存疑问。

    

     未实现的初衷

    

     GMP制定的初衷,是为了加强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但纵观中国GMP强制认证十年的历史,远未实现此初衷。

    

     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地出于发展经济的需要,伴随着“当县长,开药厂”的口号,大量药企涌现。为整顿药企小、散、乱的局面,国务院每年都下令整改,但效果不彰。

    

     1988年,卫生部制定了第一版GMP。六年后,卫生部、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要求企业自愿接受GMP认证。至该年底,卫生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共向97家企业(车间)和13种药品颁发了GMP证书。

    

     由于是“自愿”的,GMP当时并没有真正发挥规范作用。至1998年底,药企小、散、乱的局面并未改观,药品生产企业高峰时达6000余家,其中90%为中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