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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安徽医改模式:单一货源量价挂钩行不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来源:搜狐健康

    生意社11月23日讯 

    

  编者按:安徽医改模式将在全国推广的消息令业界震动,因为其一举一动,具示范意义,且争议颇多,一旦推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医药生态链都会受到影响。11月19日,搜狐健康邀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中国社科院教授朱恒鹏、先声药业董事长任晋生、九州通副总经理牛正乾做客“医药会客厅”,畅谈安徽医改对业界的影响。

   

  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做客搜狐。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探讨一下安徽的医改模式,以及基本药物价格的问题。我先介绍一下台上的嘉宾:这位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于明德会长,这是社科院朱恒鹏教授,这位是九州通副总牛正乾,也是协会的副会长,这位是先声药业董事长任晋生。

   

    争议安徽医改模式:单一货源量价挂钩行不通

   

  最近根据安徽日报的一个报道,11月9号国务院医改评估小组对安徽医改做了一个调研,安徽模式将要在全国推广,并且给了他们一个很高的评价。安徽模式是全国的一个典型,这个模式如果推广对全国医药行业影响会非常大。我们先请各位嘉宾先总结一下安徽模式的一些基本特点。如果它推广的话,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我们先请于会长来谈一谈。

   

  于明德:安徽这个基药招标采购,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有很多地方值得肯定,也还存在很多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我觉得起码有三件事可以进一步的研究。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第一,这个“双信封”制的第一个信封条件设置的非常简单,几乎没有违法的企业都可以进入,这个信封等同于虚设,没有起到拉开企业评价标价的目的。实际上只剩下一个信封,这个信封核心内容只剩下一个条件,就是价格。因为第一个信封大家都能过,第二个信封核心条件就是价格,那就是拼比价格。

   

  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一个问题,招标采购办公室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这好像不是一个企业,它也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它也不是用户,它也不付钱,也不担责,这种情况好像和公司法都有一定距离,怎么样把它更加完善化。

   

  第二个问题,单一货源承诺。我个人不是特别赞同单一货源承诺,一个产品或者一个规格的产品和当前医药购销实际情况有偏大的差异,因为中国现在的起步就是同一个产品,多家百家,甚至于千家在生产,如果某一个省都要单一货源承诺的话,一个是对货源保障能力低了,第二这个结果排斥了绝大多数生产企业,这些企业怎么生存?这可能是很实际的情况。那么总的来说,我觉得更多的采用市场机制比更多的行政管制要好得多。

   

  主持人:请朱教授发表一下看法,您应该做了很多调研?

   

  朱恒鹏:安徽模式我一直在关注,也看到了很多报道,我本人自己准备去看一看,我现在得到的信息主要是根据媒体的报道、各种资料来判断,在我看来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

    

  第一个,我一直不赞成我们医改用药品路数来解决问题。不管看病难看病贵也罢,或者药品费用贵也罢,根本原因不在于药品本身,不在于它的生产体制,不在于它的流通体制上。前面不管怎么绕,最终药通过医生开出去。如果你没有一个正确的激励机制,让医生合理用药,前面怎么样做都不能解决问题。显然安徽这个模式,包括今年医改一直在忙的都在药品招标流通上想办法,其实根本不解决实际问题。只要医生这个激励机制没理顺,他总是要想办法去自己取得认为自己合适的报酬,这边堵住了,他会想另外的办法。第一从药商解决问题,这个问题肯定解决不了。于会长有一个名言,甲头痛医乙脚,两个问题很明显,第一个问题在医疗体制上,不在药品上,但是我们在药品上费这么大劲,这是我理解甲头痛医乙脚可以延伸另外一个含义。我们药价虚高这个问题是在二三级医院,卫生院老百姓根本没体会,基本药价高问题,基本不存在这种说法。按我们现在二三级医院改革也罢,药品也罢,都不动,凡是拿到卫生院药价不高的地方,三甲医院头痛咱们在治卫生院这根本不解决问题。这是我第一个看法。

   

  第二个落脚的招标采购制度上,现在安徽招标采购,现在毕竟在建法治国家,有一些具体做法和现实法规相抵触的,比如招标投标法,招标办什么机构和中标企业签合同,按照咱们基本的招标原则,谁买单谁招标,谁付出谁招标,这些基本的法律问题,如果你跟现实法律抵触,一个重要政策跟法律抵触这会带来很多问题。使得政府政策缺乏公信力,要么法律缺乏公信力。

   

  另外,还有一些具体做法,像刚才说的单一货源承诺,因为以及所谓量价挂钩,我觉得这两种做法一直说根本行不通的。量价挂钩我一直讲做不到,02年到09年发改委一直希望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和国有大型电力企业,就电煤采购量和价格每年年初签订合同,这是典型的量价挂钩合同。但是这个体制运行七八年结果是什么?如果预测来年煤价上涨,煤炭企业不愿意签量价挂钩合同,如果预测量明年煤炭价格下跌,电力企业不愿意签订量价挂钩合同。每年吵架吵很长时间。

   

  今天咱们讲煤炭质量品种非常单一,很容易判断,签约双方只有几十家的一个商品,量价挂钩行政指令合同有可能签订。安徽有1700多家卫生院,这次中标药品好像是900多种,涉及一千多家药厂,我们知道药品的质量不太容易判断,至少外观不容易看出来,原则上老百姓外观上不能看出好与坏。品种如此多,供货方,采购方这么多的商品,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量价挂钩合同?这个是肯定不行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凭什么一个地区老百姓就吃这一种药?我们医改为了让老百姓福利提高,还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而完成某个任务,不同的患者病情是有差异的,同一种药,不同企业生产对不同患者是不一样的,这个个体差异是存在的。如果同一个品种的药,一个地区只能单一货源,这个当医生就很简单了,我也可以当医生了。这个不符合基本的医学的常识,这是第一。

   

  第二,单一货源承诺很容易造成行政上的市场分割和垄断,我承诺这个企业,供应安徽某个地区和某几个地区,其实政府在行政分割市场。按市场经济改革的一个目标,2010年建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到2020年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很重要市场是自由流通,不能用市场分割。药品显然不能脱离整个大的环境,这是存在问题的一个方面。

   

  第三个问题,其实我们知道药价下降,不仅仅是药价下降问题,必然伴随着对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问题。安徽这一次招标当然它涉及到对卫生院,以后卫生组织,财政组织的问题,我看到了它的补偿,不出所料,所谓的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主要的主体就是卫生局考核卫生院,考核村镇卫生所。这个做法如果行得通,二十年来就不会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了。我一直说一个话,我们卫生局连一千来家三级医院都没有考核好,居然想考核全国近三万家卫生院?这个逻辑是讲不通的。在这种情况下所谓财政补偿来弥补药价下降带来的损失,必然是大锅饭。如果药品销售中没有利益了,医生不会多开药了,不会开贵药了。如果我的业务量与我的收入没有关系,那么我干什么每天要看三十个病人,甚至六十个病人,我一个月稳定的挣一千八到两千,我看八个病人就可以了。我们没必要加班加点。

   

  第四个方面,我觉得安徽这一次医改也罢,或者叫模式也罢,我们可以作为一个新的模式来试点,然后看一看,再全国推广。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是,9月开始招标,这个药品才定标,才确定哪些品种中标,哪些药品什么价格。然后现在媒体上给我们公布,门诊费用下降25%,药品费用下降30%,门诊人次增加21%,我觉得光这个数据汇报都要一个过程。而且我怀疑九月份招标完了,各卫生院药品应该有存货的。我的意思即使九月份招标完成了,这个药品铺到下面基层医疗机构,然后患者吃到肚子里,医生开出处方所有的这些数据都要经过一段时间。

   

  我觉得至少改革开放三十年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允许大家尝试,尝试过程中观察,当然观察需要一个时间。我们看一年,如果的确做得很好我们全国推广。如果做得不好,也没事,就在安徽一个地方。我觉得推广其实不宜过急。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来自于北京当地,2002年3月26北京说搞药品基层医疗组织零差价,然后一过第二年,整个试点状况,任何运营数据调研都没有,卫生局说北京说法好,说了好几个好处,既无论证,也无实践证明就说好。然后这个药品零差价开始在全国作为一个医改方针。实行一年的结果实际上药品零差价问题很多。

   

  直到今天中央部门才知道原来卫生院不是执行15%的加价率,原来他们实行加价率竟然在40%、60%、90%甚至更高。这个信息告诉我们改革方案设计没有经过严格论证,我们应该吸取教训。

   

  所以我认为第四点安徽模式我们应该看一看,如果它运行得好值得推广,但是如果它运行得不好,硬性推广,坦率讲这个是做不到的。违背规律的东西,违背老百姓利益诉求的东西,最终是做不下去的。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应该总结成功经验,知道哪些行得通,哪些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