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产能落后企业全部关停 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工信委获悉,截至9月底,黑龙江省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名单的43户企业全部实现了关停,其中37户企业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已全部拆除,其余6户正在拆除中。
从行业看,七个行业全部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其中,炼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4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8%;炼钢淘汰46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3%;焦炭淘汰3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33%;铁合金淘汰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3.34倍;水泥淘汰287.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42%;酒精淘汰5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12%;造纸淘汰15.43万吨。
为确保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完成,黑龙江省成立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制定了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保障措施。黑龙江省工信委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三套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目标任务下达到11个地市和农垦总局,落实到43户企业,有力地保证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完成。
在促进落后产能尽快淘汰的工作中,黑龙江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黑龙江省工信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始终注重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电力、价格、环保等约束倒逼作用,从三方面着手促进落后产能加快淘汰。
完善奖励资金的联合申报机制。实行工信委与财政厅共同组织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申报,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的通知》,对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的申报材料实行联合审定,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申报使用更具针对性。
完善差别电价等约束机制。通过对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差别电价、停止贷款等方式实行综合约束,促进落后产能的及时淘汰。
完善公示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机制。
关键词:黑龙江 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