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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规范“一把手”权力 议事决策需末位表态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08/2011 10:16:00   来源:宁夏日报

  记者12月7日在吴忠市采访时了解到,吴忠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对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设定清晰的“权力禁区”,防止“一把手”滥用职权。

  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制度,述廉测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系列监督“组合拳”加强对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衡。《规定》要求“一把手”对本人、配偶及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情况,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留学情况,配偶、子女提拔任用和从业及其变动情况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操办婚丧嫁娶、从事参与投资活动等情况要如实报告。建立“一把手”任前、任中、离任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对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问题,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规定》要求在议事决策中必须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明确由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签批、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

  《规定》提出“一把手”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对市级分管领导实行问责。本单位年度测评或年终廉政测评中,不廉洁票达百分之三十,经组织考察确系不廉洁的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应按程序免去现职,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纪查处。凡授意、指使、纵容下属阻挠、干扰、对抗监督、不接受监督或者对监督“一把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记者 李东梅 实习生 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