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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草案为防止"被精神病"现象发生规定制度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24/2011 11:17:05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蔡靖骉):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初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严格设置了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条件和程序,以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因滥用非自愿住院治疗措施而受到侵害。

  据中国卫生部调查,精神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人。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草案说明时表示,目前实践中存在的突出精神卫生问题主要有: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水平偏低,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有效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不到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等。此外,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个别地方发生的强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亲属的强烈质疑,“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

  陈竺说,为了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因滥用非自愿治疗受到侵害,有效防止“被精神病”现象的发生,草案规定了两种复诊、两次鉴定制度。同时,草案明确规定,复诊结论或者鉴定意见表明,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