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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全国首部禁止法官隐性代理规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26/2011 15:5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5月26日电(银雪)26日,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禁止离任法官及法官近亲属隐性代理的规定(试行)》,再为渝法官拉起“禁业”红线,维护当地司法公正廉洁。

  “该规定将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乔娅称,尽管中国诸多法律法规对离任法官及其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的回避情形及任职限制有明确规定,但现实实践中个别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故意规避法律规定,主动接受当事人委托并通过他人出面,利用曾经担任法官职务或在职亲属法官职务影响,暗中操纵诉讼代理或辩护活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按照规定,从即日起,经查证属实,法官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发现有隐性代理情形的,办案法院应在3日内通知当事人更换代理人或辩护人;当事人拒绝更换时代理人或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代理人或辩护人推出诉讼;代理或辩护人拒绝退出诉讼的,办案法院可将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制定其他法院管辖。

  该规定还要求,重庆各级人民法院发现已审结案件有隐性代理情形的,案件处理应当提交重庆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支付隐性代理费用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重庆司法局副局长郑键称,离任法官及法官近亲属进行隐性代理的件将根据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停业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最严重将给予吊销律师事务所职业证书的处理。

  据记者了解,重庆高院与重庆司法局将共同建立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进行隐性代理的信息库,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关于隐性代理的举报。

  2010年3月,重庆法院陆续推出任职限制和“单方退出”机制,目前已有配偶、父母或子女是律师的6名法院领导干部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5名法院领导干部配偶、父母或子女不再在本地从事律师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