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家乐福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涉嫌价格欺诈,发改委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除家乐福之外,沃尔玛也卷入此事。专家表示,比起经济处罚,这两大国际零售巨头面对的更重要问题是如何挽回中国消费者的信任。(1月27日《京华时报》)
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若不是计价系统成妖成魔,很难令人想象,这是商家的“无心之过”。据说家乐福方面给媒体发过两份致歉声明:一是将发改委公布的问题归结为“因我公司价签系统不完善而造成的”,并称公司正着手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删除了有关价签系统不完善的文字,并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家乐福将严格执行5倍退差政策”。
这样的致歉信,诚意指数几何,一眼见底。价签上的猫腻,本质就是坑蒙拐骗,发改委的说法已经界定了此类行为的性质——“多种价格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既然是欺诈,离不开主观故意;既然是主观故意,和价签系统或者赔偿承诺有神马关系?
据说价签上的传说是零售业的潜规则,不独是家乐福一家耍的“戏法”。有人说,消费者应该多长个心眼儿,诚信不是天上掉的馅饼。但问题是,价格监管部门哪里去了?总不能让消费者一边逛超市一边记小抄吧。去超市买东西搞得像玩智力闯关游戏一样,如此斗智斗勇,还算是健康的市场?
对于家乐福的价格欺诈,发改委“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权威部门调查的十几个家乐福门店,全都存在价格欺诈行为。门店众多、规模庞大的零售巨头,或者价签欺诈早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职能部门祭出50万人民币的“罚单”,是威慑呢还是挠痒痒?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而违法所得又是可以想见的高,此类监管能激发商家的道德自觉?
坦白说,价格欺诈的这些伎俩并无多大的技术含量,于是有人可能又会反思洋企业“南橘北枳”的老话。但事实上,洋企业之所以在本土能乖得像喜洋洋,笔者以为离不开两个最基本的逻辑:一是企业都是逐利的,没有天生的慈善家,别以为大企业就活该遵纪守法;二是监管要得力,无非是两个法宝,要么多查查,要么多罚罚,如果腿太懒、又或者心太软,问题迟早要迁延成顽疾——某种意义上说,潜规则就是这么“潜”下去的。
没人希望自己经常光顾的超市出事,但既然出事了,致歉的态度、监管的力度,也许比问题本身更值得关注。(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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