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2010年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传来信息,下半年,民政部将积极推进对“支出型贫困”群体的救助工作。(见7月8日《中国青年报》)
何为“支出型贫困”?是指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的绝对生活贫困,用通俗比喻就是吃了药后没钱吃饭。由于这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无法享受低保,实际处于社会救助的“夹心层”,一旦遇到不测,往往比低保户更困难。
民政部积极关注“支出型贫困”,堪称是社会救助的一大进步。据民政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接受社会救助的贫困人口达到7856万,占全国总人口5.86%,但主要是“收入型贫困”家庭。所谓“收入型贫困”,就是用一条最低收入线作为甄别困难人群的标准,低于这条线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这是目前许多地方社会救助的普遍做法。作为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救助,这种“穷人筛选法”基本可行,但有局限性,即忽略了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夹心层”遭遇不测后生活状况的关注与救援。
社会救助由目前单一的“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辐射,是我国救助政策的重大调整,这种双管齐下的做法,将大大拓展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使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加科学、合理、公平。
救助方式的转型首先对政府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将大大增加救助工作量,相关政府部门应未雨绸缪,做好充分准备。“收入型贫困”属于常态救助,通常半年或一年核准一次,有规律可循。但“支出型贫困”属于突发救援,要求迅速、及时,这就给政府工作增加了难度,要求政府部门深入贫困群体,准确掌握情况,评估受助对象经济状况,及时发放救助款,以解燃眉之急。
“收入型贫困”纳入社会救助,覆盖人群明显增多,最大的考验是政府财力。政府应建立专项救急资金,专门用于遭遇突发贫困的家庭救助。同时需要广开渠道,多方筹措款项,包括与民间慈善组织或机构联手,共同打造全社会保障贫困的安全防线,及时向亟待救助的弱势群体伸出援手。
对穷人来说,社会救助发挥着最后一道“安全网”的保障作用,对“收入型贫困”施展援手,说明我国保障贫困的财力在明显增强,也印证着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这是建设和谐社会应有之举,将使社会变得更温暖。(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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