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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发展报告问诊风电消纳顽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6/2012 14:16:26   来源:中国能源报

  如何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

  从可再生能源发电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已从过去技术装备能力方面的约束,转变为市场和体制方面的制约。国家在2009年年底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正,提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

  但目前风电的发展形势表明,通过一致认可的方式在实际中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存在着明显的难度。为此,国务院在2010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指出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并提出要“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将实施配额制作为促进新能源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手段。

  从中国现有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环境来看,虽然中国已经基本确立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政策框架,但包括上网电价、财税优惠、费用分摊等政策,主要着眼于支持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企业等对象。从开始对制造业出现产能过剩的担忧及风电连续多年翻番发展的形势看,已达到了政策最初的设计目的。但推进过程中仍然有两个瓶颈:

  第一,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缺乏政府对电网企业利益诉求的响应机制。当前政策体系除对专门为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有补贴外,对电力系统因发展可再生能源而增加的系统管理和运行成本,没有建立相应的成本核算及补偿机制,事实上在当前输配没有分离、电力交易没有放开的情况下,也无法做到应有的核算和补偿。因而,对电网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而言,更多的是强调电网企业的社会责任。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网公司的利益诉求没有获得市场响应,电力系统内各类不同的资源因可再生能源发电数量的增加而带来的利益冲突,可再生能源上网难的问题越积累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