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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明确不宜使用功效成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04/2013 10:34:42

     不宜使用功效成分

  《指南》明确规定,除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外,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还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其次,在预防化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危害,还明文规定儿童产品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同时,不鼓励使用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等。

     个别化妆品标“嫩白”

  记者在超市内随机挑选了几款儿童面霜发现,一些儿童化妆品所含的成分不比成人化妆品少,有些儿童化妆品所含的成分竟多达二三十种。

  其中一款面霜包含香精、聚二甲基硅氧烷等25种成分。此外,个别儿童化妆品上还标有“嫩白”字样,一款儿童保湿霜还细分为男童使用、女童使用。

     9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儿童护肤品成分越简单越好,9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1岁以内完全不能用。”中医儿科专家郑俊谦表示,他时常接到一些案例,“前一段时间,一个才15个月的宝宝浑身起满了疹子来就诊,就是因为使用了一款润肤液。”郑俊谦表示,儿童的皮肤比较敏感,而滥用护肤品,严重的甚至会诱发哮喘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