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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厂傍名牌售“内供酒” 汾酒集团称未生产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8月23日

  汾酒因其口感独特而久负盛名,但也因此常被人利用。16日,记者从太原市经侦大队获悉,近期该局破获一起假冒汾酒注册商标案,查处444箱“内供酒”。

  46岁的太原市民李某某常年经销汾酒。今年1月,一家小酒厂老板“海哥”送给李某某两桶散酒让其品尝,因口感醇香浓郁、清冽甘爽,李某某就将散酒装进漂亮的景德镇酒瓶内招待外地朋友,并吹嘘此酒为杏花村汾酒集团生产的“内供酒”,“二十年陈酿,180元一瓶,市场上绝对买不到”。

  外地朋友信以为真,欲从李某某处购买12箱(每箱6瓶)。李某某即从“海哥”酒厂以每瓶13元(每瓶2斤装)的价格进货,又从景德镇购买了酒瓶(每个16元),后将购买到的散酒装入景德镇酒瓶内,以180元一瓶的价格卖给朋友。

  今年5月,这位外地朋友再次提出购买500箱,为显重视,李某某通过小工厂重新设计并自制纸箱,又让景德镇将酒瓶直接发到“海哥”酒厂,酒厂将酒装好后给李某某,李某某再将这些酒放进其设计的纸箱内,并先期为其外地朋友发货16箱。

  今年6月底,太原杨家峪派出所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辖区附近一处民房用作库房。“纸箱是用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胶带纸封的口,当时怀疑是假酒,就联合经侦大队侦查,发现444箱汾酒都是假的。”工作人员介绍。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假办称,该公司从未生产过“内供酒”,并鉴定以上444箱“内供酒”均属假冒注册商标。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