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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奇美被欧盟罚款案看两岸产业合作前景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2月23日

  

  

 

  

  最近,欧盟有关部门宣布因台湾4家液晶面板厂与韩国LG、三星合谋垄断市场供应与价格,罚款6.49亿欧元,这是台湾液晶面板业发展史上继2009年遭受美国以反托拉斯法处以重责后的又一次重大考验,也是对台湾制造业的核心竞争优势的沉重打击。此案教训之深刻,足以为两岸产业的未来发展与加强相互合作带来一些可贵的启示。

  一、台湾液晶面板业又逢关键的生死期

  台湾液晶面板业做为当前台湾制造业的两大主力产业之一,奠基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起飞。当时日本厂商为抗衡韩国三星与LG等企业的快速超越,刻意将技术与产能向台湾倾斜,台湾厂商借势而起,不到10年时间产能便坐二望一,不仅技术上与韩国不相上下,产能也直追韩国而稳居世界第二。以友达与奇美电子为龙头,中华映管、彩晶、群创为二线的“五虎”构成了台湾液晶面板产业的支柱,加上从上游的零配件与原材料供应到下游的电脑、手机、电视机等应用产业,构成了完整的产业链配套体系,并延伸到了大陆,台制液晶面板两年多来一直被列为大陆采购团入岛后的必购产品。

  尽管如此,近两年来台湾液晶面板业却面临了空前的危机。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海啸引发世界经济急速衰退,液晶面板价格持续下滑,甚至长时间在成本价以下徘徊,岛内各厂产量锐减,2008、2009年台湾液晶面板业连续两年出现产值下滑。中华映管公司不得不转向中小尺寸面板发展,彩晶公司则转向触控面板为主,争做苹果公司畅销产品iPhone、iPod等的零件供货商。不仅如此,2009年美国提起反托拉斯诉讼,韩、日、台的主要液晶面板大厂均牵扯其中,奇美电子公司总经理何昭阳与多位日韩大厂管理高层被判刑,先后进了美国的监狱。奇美集团在经营巨额亏损与美国法院严打下,于2009年11月将奇美电子公司出售,鸿海公司董事长郭台铭购入后,将其与所属的群创光电及有业务与投资关系的统宝电子两家合并,试图打造完整的液晶面板上中下游企业集团。2010年3月在完成复杂的海内外法律审批程序后,新奇美公司宣告正式成立。2010年第二季后,国际液晶面板业景气复苏,价格稳步走强,台湾面板业者原本预期今年就可走出低谷,再创高峰,却不曾预料遭遇来自欧美的打击力道。

  2010年6月,美国司法部宣布,正式起诉友达公司的6位高管,其中副董事长陈炫彬、总经理陈来助等不得离开美国。而美国反托拉斯案直接引发了欧盟自2009年开始的调查,原因是韩国三星公司主动向欧盟有关部门提供了韩台厂商相互协商生产与协议价格的档案资料。在众多不利证据下,台湾厂商又成了欧盟裁罚的主要对象,近6.5亿欧元的罚金中台湾4家厂商要负担4.3亿多欧元,其中奇美电子成了欧盟的主要罚款对象,要交3亿欧元。

  这几次事件接连爆发,看似偶然,但也有其很深的根源。台湾液晶面板厂商虽在产能与技术挤进了世界前列,但最关键的市场却不在自己手中,对欧美市场的特殊与复杂性还所知不多。以友达集团当家人李焜耀而言,几年前就曾主导明基电子公司并购德国西门子旗下的手机部门,最后证明是误判产业特性,被迫赔钱退出,“明基”也因此拖累被迫易名“佳世达”。此次在与美国司法较量中,友达又在司法程序上接连失着,致使美国司法部门不仅扩大起诉范围,更将友达公司主要负责人扣在美国,听候司法调查。欧盟案最大受害者奇美电子公司的新主人郭台铭在岛内向以“硬汉”形象出现,面对欧盟调查,他坚持认为,证据期间为2001到2006年,那时的奇美电子已因被合并而消失,与新奇美无涉或关系不大。岛内舆论普遍认为他因此轻忽案件的复杂性,最终导致奇美电子被罚金额甚至超过了产能规模比其还大的韩国LG集团。

  虽然台湾当局有关部门立即表态愿意协助厂商处理欧美司法裁罚,并在随后通过了友达在大陆投资7.5代面板厂的申请案,但台湾液晶面板业连续遭遇欧美司法重罚,加上目前行业景气已经出现转而向下的迹象,前景已转趋黯淡,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有可能其费尽千辛万苦积累起来的优势资源将走上瓦解之路。从更深层次看,此次欧美仅凭市场优势就能有效箝制与约束台湾液晶面板业的技术、产能优势,可见台湾产业要想真正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仍有许多荆棘需要排除。

  二、此案对两岸产业发展的若干启示

  两岸产业发展水平虽仍有差距,但面临的基本问题类似,主要是关键技术与主要市场都集中为欧美日发达国家掌握,自身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生产制造能力,在产业分工上两岸就好比只是充当了工人的角色,而老板与消费者却都是欧美日。为克服发展的局限,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两岸都已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计划与目标,力图抢占世界产业发展的前沿,但仍存在若干难点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第一是产业的原创性。大陆尽管比起台湾在基础研究与前沿科技水平上拥有较强的优势,但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主流研究仍属于跟进型,由此造成两岸在未来产业的掌握上无法真正达成原创性与独创性,即未来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与原创专利依然会掌握在欧美日手中,后者凭借其绵密构建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网,将始终置两岸产业于中下游的境地。

  第二是技术的创新性。由于无法拿到产业的原创性,技术的原创性就必须靠时间去积累储备,去开拓挖潜,这就使得两岸产业注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只能是世界新兴产业的跟随者,而非发起者。基于此,两岸企业奋斗的重点不应是刻意追求产业技术的尖端性与原创性,而应放在尽快缩短与先进者的差距,争取尽快参与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后续技术开发去交换原创技术,以不断提高工艺与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是市场的开拓性。欧美日凭借发达的经济与高收入水准,培养出了两岸难以企及的高端消费市场,从而完全掌握了尖端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命脉,两岸只有有效开拓自主市场,才能尽可能快地改变世界产业发展取向,因此充分发掘大陆的庞大市场潜力,是唯一可弥补两岸产业原创性与技术创新性不足的方法。大陆可针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引进欧美发展相对成熟但受制于其市场而发展有限的关键技术,开发自身市场从而达成技术与产业的再创新性。高速铁路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此技术为欧洲日本开创,但其利用率不高,发展迟缓,却是我经济发展所急需的项目,我利用庞大市场资源为基础,通过引进再创新,从而成功锻造出了巨大的产业与技术发展空间。

  三、两岸产业合作大有可为

  两年多来两岸间进行了多次产业合作对谈,并签署了多项合作意向书,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果,但具体进展却乏善可陈,其原因不外是三点:一是双方对接困难;二是利益取向不尽一致;三是双方都不愿自甘做下游产品。欧美对台湾面板业的重罚给了两岸产业界重要的警示,以两岸如此优越的互补条件,都无法做到真正的合作,那么两岸产业资源是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与利用的。两岸未来需要克服的障碍仍多,但面临内外压力,不仅应感到时间紧迫,更应明白时机来之不易。台湾液晶面板厂遭罚案对两岸产业合作有三点启示:

  第一是台湾优势产业应更加重视发挥大陆市场作为有效回旋余地的作用。相对于欧美市场的已开发程度,大陆市场对高尖端产品的接受度仍然不高,但2010年6月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却已经为两岸经济合作与整合铺平了道路,尽管具体协议尚未完成,但合作的方向既定,未来大陆市场对台湾产业与产品的友好程度一定会超过欧美市场。台湾当局目前一方面对其优势产业投资大陆设置了种种限制,在韩国厂商已获准在大陆兴建8.5代面板厂时,台湾当局却只开放友达以7.5代技术投资大陆。这种做法将会妨碍台湾厂商充分利用大陆的市场资源与自身的优势条件。另一方面,台湾当局对陆资入岛项目开放进展也缓慢,最近才开始研究开放陆资参股台湾面板厂,但对参股比例等又有多重限制。在两岸资源无法合理流动时,大陆市场与两岸产业合作的优势都将会受到约束,这是两岸产业合作协商至今只能谈远景而无法取得具体进展的根本原因。

  第二是两岸产业合作大有潜力可挖。虽然两岸产业在关键技术与高端市场方面都受制于欧美日大厂,但两岸之间的相对优势对比却非常突出,大陆在基础研究与人力、土地资源,台湾在管理、经营与制造工艺水平都各擅胜场,如能有效整合,完全可以达成1加1大于2的合作优势。以两岸所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具有相当高的重合性就可看出,两岸目前产业的发展重点方向近似,双方加强合作不仅可以发挥彼此优势资源,减少重复投资的浪费,还可深化相互关系,促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后续协商工作。

  第三是两岸应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产业合作可以达成的共同利益。目前台湾液晶面板厂接连遭遇欧美司法重罚,发展受到重创,似乎为大陆企业的后来居上创造了条件,但长远看,液晶面板业的高成长期已过,两岸的未来新兴产业规划均未列入,大陆再重起炉灶培养壮大面板业,并不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两岸共同利益应是充分借用台湾既有的产业资源,为两岸产业向更高端的新兴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即应站在更高的战略角度思考,着眼于下一世代的产业,去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不是浪费资源在两岸间重复建设。

  古人有云:“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从台湾液晶面板业成长与遭遇的重大挫折,两岸产业界可以汲取的经验教训还有很多,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没有自主技术便没有稳定的成长,没有自主市场便没有发展的坦途。台湾产业发展的艰辛历程,为大陆产业发展提供了明鉴,大陆市场的庞大潜力,又如台湾产业待开发的金矿,两岸产业的紧密结合,必定可以创造出通向光明未来的奇迹。(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 胡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