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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被套利:政策补贴衍生利益链(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2月2日   来源:泡泡网   作者:李晶

  12月2日随着“以旧换新”政策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上开始出现,“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由“以旧换新”衍生的利益链条,正在对国家政策补贴进行蚕食。

“以旧换新”被套利

“以旧换新”被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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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旧换新”成了灵活政策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从2009年6月1日起,在9个试点省市试行。在这些地区,消费者可以将家中的老旧家电向收旧企业交售,然后由收旧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凭借该凭证去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价格10%的国家补贴。可获得的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这是国家推出的“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

  截至今年5月底,在“以旧换新”政策的促进下,新家电销售量已经突破了500亿元,较往年有了大幅增长。

  然而,成效明显的背后,也传来各地媒体关于政策实施中乱象丛生的报道。这项政策,在惠民的同时,也被不法商贩和投机分子盯上,甚至衍生了一条蚕食政策补贴的利益链。

  谁动了我的补贴?

  福州市的缪先生曾于2009年10月首次参与“以旧换新”,在一家家电全国连锁换购了一台滚筒式洗衣机。今年6月,当他第二次来到这家店选购空调时,却被告知已经参加了11次“以旧换新”。因为超出实施办法个人“5台”的限制,他已无法享受补贴。另一位同样遭遇的老人,也被冒名“以旧换新”超出限量,被拒绝补贴。

  按照《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顾客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家电,必须交售旧家电,同时必须是当地户口并凭相关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10%的家电补贴。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还规定,每人参与“以旧换新”的次数至多5次。

  据一位参与“以旧换新”协调工作官员介绍,以旧换新在试点期间,只有本地居民可以享受,家电商场为促进销售会帮外来人口想办法,而这也就是“以旧换新”凭证需求的来源。

  实际上,除了“以旧换新”凭证外,有些家电卖场甚至还会帮不能提供旧家电的消费者想办法。长沙市某大型电器连锁的销售人员称,如果顾客自己没有旧家电,需要交纳100元手续费,由其代购旧家电。而按照每台电视机最高补贴400元的政策,除去那100元,顾客还可多享受300元的优惠。

  市场需求衍生利益链

  与此同时,由于消费者有上述需求,卖场、销售人员、旧家电回收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从中也找到了渔利的空间。

  就以电视机为例,14寸以上旧电视均可参加以旧换新。部分家电销售人员在收取100元“手续费”后,往往从“黄牛党”手中购买45至60元价格不等的旧电视,通过代购,至少可以赚个几十元。

  还有一些“代购”环节直接与拆解企业合作,按台支付费用,这种集中“采购”的方式,甚至比从黄牛党处采购价格更低。

  “以旧换新”凭证则更容易获得,由于回收企业可提供回收凭证,销售门店收购旧家电便可直接出凭证,由此赚取差价。而“双中标”企业则可以在内部“倒票”。更有甚至,从回收到拆解,根本没有实体旧家电,全部都是体现在电脑中的数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