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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旧的家电换新 商务委称难以监管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21/2010 09:09:07   来源:北京晨报

  市民王先生近日花70元买了一台旧彩电,他参与以旧换新,领到400元补贴,其间赚到330元。

  很明显,这种行为似乎有些骗补嫌疑。

  记者调查发现,家电因“无旧”而“买旧换新”现象已存在一段时间。

  市商务委工作人员表示,不赞同此行为,但难以监管。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在法律上并无不妥。

  市民

  买旧换新赚些补贴

  上周,市民王先生在石景山一家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台46英寸索尼电视,售价7000余元。

  为了能够省点钱,王先生决定参与以旧换新。可王先生家中已无旧家电可用。为此,他到附近一个废旧家电回收摊点,花70元买了一台19英寸旧彩电。

  王先生算了个账,他购买的电视最高可获得400元补贴,这样自己可以赚回330元。旧家电回收人员上门时,王先生心中有些忐忑,但电视没问题,他顺利得到了以旧换新回收凭证。

  摊点 这种行为早就存在

  针对王先生这种“买旧换新”行为,记者走访了本市部分旧电器回收摊点,发现这种行为早就存在。

  石景山五里坨旧货市场上,一个旧电器回收点摊主李先生表示,去年以旧换新活动开始不久,就有人来买旧电视。因为相对其他电器来说,电视的价格较低,特别是21英寸以下的彩电,100元左右就能买一台。

  “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卖出十几台旧电视。”他说。

  天通苑附近一个家电修理回收店老板则表示,确实有客人上门购买旧电视以旧换新,但需要提前预约。他在回收到顾客需要的电视时,再电话通知对方。

  商务委 不赞同 但很难管

  针对有消费者“买旧换新”的行为,大中电器负责旧电器回收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这只是个别现象。“我们经常到消费者家中回收电器,感觉大部分还是顾客自家的电器。”

  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了解到部分消费者存在“买旧换新”,但商家对此无法约束。

  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市商务委家电以旧换新办公室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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