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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回收 价格究竟该由谁来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6/2010 09:46:42   来源:万维家电网

  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售新、收旧、拆解三个环节的相互衔接十分重要。售新、收旧环节的衔接上,时间是主要问题,而收旧与拆解环节的衔接上,价格问题很是突出。

  在首批9个试点省市总结经验时,不少地方都提到拆解企业对收旧价格不甚满意。那么,收旧价格该由政府定、相关企业自定还是该由市场定?怎样的价格形成机制才能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呢?试点省市的经验表明,在政府规范的基础上,让市场机制来决定价格是合理的做法。

  政府指导价须勘误

  山东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操作流程推演过程中,我们发现影响试点工作进程的首要问题是废旧家电的回收价格,消费者、回收企业和拆解企业很难达成一致,致使流程无法继续。”

  在试点之初,一些地方很自然地选择了政府定价,而颇具尴尬的是政府定价让一些试点地区走了弯路,福州就是其中之一。

  据福州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州于去年8月22日由政府确定了旧家电回收指导价,并在媒体上公布。经过两个月的运作后,因收旧价格偏高、运费补贴偏低,导致回收及拆解企业出现亏损。后来又与财政、环保、物价等部门调低了回收指导价,此后收旧流程运行才趋于平稳。

  而由政府主导回收价格的反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天津市商务委有关负责人还提到,即使是同一件旧家电,也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价格差异问题。所以,众口难调,政府指导价很难让各方都满意。“回收企业的价格定位与拆解企业的价格成本成为突出矛盾。”

  广东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还提到,因为物价部门确定的回收价格偏高,废旧家电中间环节就变得有利可图,从而导致部分从业人员当起了回收的中间人。

  部分多少了解些情况的消费者甚而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产生误解,认为是政府亏了自己。

  那么,应该用什么样的价格形成机制来确定旧家电回收价格呢?

  市场机制应掌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