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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第一批招标公告(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02/2010 18:35:00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的委托,对“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入围企业(第一批)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入围企业(第一批)招标项目

  二、采购编号、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0]106

  招标编号:0623-1081N3110405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为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入围企业(第一批)招标。根据国务院《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 44号)和商务部等部委《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的要求予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是指购买人废弃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和电脑。购买人将废弃的上述五类家电交售给招标确定的家电回收企业,凭有关证件到招标确定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上述五类新产品后,由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家电销售企业凭有关材料到区县财政部门申领垫付的补贴资金。家电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拆解处理企业向家电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补贴。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有关材料到区县财政部门申领垫付的运费补贴。

  凡在湖南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湖南省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回收企业,均可享受运费补贴。

  以旧换新的新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

  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有关信息将在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入围企业(第一批)招标项目按14个包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见后表。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地在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是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经营,遵守行业竞争秩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两年内无恶意竞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偷税漏税、污染环境等不良记录;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理的网点布局,覆盖面广的回收渠道和网点,专业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至少在10个乡镇或街道、社区设立回收站点;在所投标包号区域具备上门回收和搬运的能力;

  4. 投标人必须有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且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的封闭式库房;

  5. 投标人必须在所投标包号区域具有专业能力的回收人员;

  6. 投标人必须具备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7. 投标人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经营资格,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规定,并在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 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7月19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3. 售价:

  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招标代理机构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公司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所投包号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后将尽快以EMS方式邮寄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20日8:00至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一厅(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2.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 7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编:410003

  联 系人:王思 曹明 张治平

  电话/传真:(0731)84530219

  标书款账户: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须写全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帐 号:800080833102020-1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账号:800081861209013

  开户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本项目分14个包号进行招标,说明如下:

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第一批招标公告

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第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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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投标人须按包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包号拆开进行投标;

  注2:项目实施期限:中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