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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放尊老金 80周岁以上每月每人不低于50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2日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苏南频道苏州6月2日讯(记者 钱腾飞) 记者从苏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苏州市尊老金发放范围新增80-89周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尊老金,发放时间自今年3月1日算起,今年6月底前,前三个月的尊老金将补发到位。

  此次尊老金发放调整之前,苏州市尊老金的发放范围仅限于89周岁以上老年人,分为两档,即百岁以上、90-99周岁。根据今年《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民政部门“着眼特定对象,提升福利普惠水平”,扩大尊老金发放范围,将两档范围新增至三档,分为百岁以上、90到99周岁、80到89周岁。享受的尊老金补贴分别是每月每人300元、100元和50元,百岁以上老人在重阳节还能拿到1000元敬老金。

  今后,各年龄段的尊老金发放,均采取逐月发放的形式。各市(区)民政局将负责为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统一办理尊老金银行存折,逐月将尊老金划拨到老年人的尊老金账户。 80-8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今年6月底前,前三个月的尊老金将补发到位。

  据悉,初次申请尊老金的老人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联系地址及电话。如常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常住地址信息。由申请人的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

  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户籍跨市(区)迁移的,应当在30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市(区)民政局办理尊老金变更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外地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