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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环保局15项措施服务项目建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6/2012 16:49:17

  近日,三门峡市环保局制定15项措施,全力服务辖区项目建设。15项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转变观念,建立项目服务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于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审批缩短为:登记表1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转变工作方式,对建设项目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全程跟踪,结对帮扶,建立环保服务“绿色通道”和“审批直通车”长效服务机制;积极协调环评单位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20%—50%,监测收费标准降低10%;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和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目,出具环保意见;对涉及民生和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对于正在编制环评文件的项目,逐一召开项目推进会,确保尽快报批环评文件;二是保障容量、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优化配置环境容量。用好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可预支增量指标,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污染物排放少、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建设项目;用活可预支总量指标。在兼顾有预支总量的县(市、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预支总量指标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排污量较小的工业项目(SO2每年10吨以下、COD每年5吨以下)及工业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暂缓缴纳排污权交易费。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简化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程序。积极争取环保政策支持资金。三是强化意识、寓执法监督于服务企业之中。把环境执法监察置于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做到文明执法。把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与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杜绝因行政处罚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按照环保规定的最低标准核定、征收排污费;对不可抗力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排污企业,可批准其减半缴纳或免交排污费;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企业,可批准其缓缴排污费,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