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
(2010年12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2010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家环境安全。下午,我们还要举行重庆市环境应急演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环保部门恪职尽责,同心协力,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国家重大活动环境安全,积极推进了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进展:
(一)圆满完成了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三个方面的重大工作任务:一是妥善处置了一批重大、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截至11月底,仅环境保护部就直接调度处置了149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重大环境事件4起,较大环境事件39起,2起事件级别待定。事件发生后,陕西、河南、辽宁、吉林、福建等地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监测、污染处置、风险排查等工作,环境保护部也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和协调,避免了事态恶化,将事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了最小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处置中石油兰郑长输油管道渭南支线柴油泄漏事件中,陕西省及时与47军作战部取得联系,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抢险,下游的河南省紧急调集了300多人的应急工程抢险队,大家冒着严寒昼夜连续施工,通过采取封堵漏油点、设置隔油带、处理污染物和调度闸坝等综合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确保了黄河中下游饮用水安全。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迅速采取“围、追、堵、清”等清污措施,对重污染区调派专业清污队伍清理,对轻污染区组织部队、群众包干清理,通过全力开展海上及沿岸清污工作,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油污不流向公海,不蔓延到渤海”的目标。福建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泄漏污染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堵漏截流,全力保证了群众用水安全。在这些重大、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督促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依法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澄清了有关事项,对事后处置及环境安全隐患防范措施进行了评估,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二是有力应对了重大自然灾害次生环境问题。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青海省环保厅立即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环境保护部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调度情况并科学部署,及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甘肃省环保厅果断决策,迅速行动,成为第一支抵达灾区现场的政府专业部门,积极做好应急监测、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有效降低了环境影响。在7、8月份全国进入主汛期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妥善处置了多起洪涝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吉林省永吉县化学品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后,吉林省政府采取超常规措施,组织吉化公司抢险队、消防官兵、驻吉部队、沿江群众等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打捞工作,环保部门上下同心协力,紧密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工作,成功打捞被冲走的7000多只化学品桶,温家宝总理给予了“组织有力、科学部署、打捞成功”的高度评价。
三是成功保障了国家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提供充分的环境安全保障,上海市研究制定了完备的应急预案,并与周边省市建立了联动机制,环境保护部加强了督查和指导,组织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及苏州、嘉兴两市环保部门,成功举办了世博会环境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意识、检验队伍、磨合机制、提升能力”的预期目的。世博会期间,快速、有效地处置了上海和浙江的3起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世博会的顺利举行。为保障广州亚运会环境安全,广东省制定了《东深供水工程水质应急与安全保障方案》、《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和《广州亚运会水环境保障行动计划》,举行了应急监测演练,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活动。特别是在亚运会开幕式前夕,成功控制了北江铊污染事件,保障了亚运会的顺利召开。
(二)环境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今年以来,我们稳步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扎实推进了重点领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一方面,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各地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按时报告检查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数据质量。江苏、广东等地在超出其他省几倍工作量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了《检查表》的填报;内蒙古、贵州等地克服交通不便,抓紧开展检查工作。为检验数据填报质量,各督查中心现场检查了70个地级市的400多家企业,审查了7500家企业的《检查表》。截至11月底,网上共填报近5万家企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数据库基本建立,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组织开发网上数据库的查询、统计功能,为后续检查成果应用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推进了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环保部门初步建立了与安监部门的联动机制,基本摸清了全国尾矿库底数。河北省作为试点单位,在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明确了环保部门 “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召开全国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议,总结交流了经验,为全面推进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主要是加强了环境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在预案建设和管理方面,基本完成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石油、石化等方面的预案编制指南,组织开展了苏州市环境应急综合演练等多次演练。各地也逐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应急预案质量有所提高,大部分省(区、市)都组织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在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方面,基本完成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修订工作。《广东省突发事故应对条例》中专设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章节,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环保局印发了《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方面,初步建立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国家直接调查,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省(区、市)调查,情况不清的由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分别督查的体制。制订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遴选了300多位专家纳入环境应急专家库,挑选了25位专家组成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全国约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级环保部门成立了专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临沂、吉林、南阳等市以及江苏全省地市级环保部门均建立了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沈阳市政府组建了由环保部门、公安消防、大型企业组成的100人的兼职环境应急救援队,制定了《沈阳市环境应急救援队协调运行办法(试行)》,有效整合了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方面,全国23个省级环保部门与安监部门签署了应急联动机制协议,山西省环保厅还与交通厅建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上海、江苏、浙江建立了长三角地区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北京、大连、成都、深圳等地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专业化公司处置的应急处置模式。此外,强化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环境保护部联合安监总局和监察部,对一些重大、敏感性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查明了事件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件性质,依法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大力推进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三)环境投诉受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统计,全国已有80%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和70%的县级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30%的地方环保部门成立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约有5千余人专门从事环境投诉受理工作。今年截至11月底,环境保护部通过“010-12369”共受理举报1469件,其中河北、山东、江苏三省占30%左右,大气污染占50%,化工、金属冶炼与加工、非金属矿产加工等行业占64%以上,已办结1330件,结案率达90%。环境保护部直接办理了群众举报的12起突发环境事件和5起群体性事件,直接派人赴现场督办5件重复举报,组织环保督查中心对58件群众举报进行了跟踪督查,较好地解决了问题。各地环保部门认真办理环境保护部转发的举报件,特别是河北、山东、江苏、河南等省,虽然群众环境投诉数量大,但仍能及时查处,按要求反馈调查处理结果。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缔、关闭生产线137家,实施停产治理197家,限期治理303家,现场纠正150家,经济处罚51家,警告21家,对其他213家企业分别采取了责令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完善治污设施、限期清理废渣、提请法院强行执行等措施。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较好地履行了“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工作要求。
二、准确把握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基础较差,但发展空间大、后发优势明显,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挑战
当前,我国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突发环境事件仍然处于高峰期。一是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从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情况看,在检查的4.6万家企业中,12%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10%的企业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不足1公里,72%的企业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重点流域沿岸,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布局性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尾矿库环境风险也十分严重,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危库、险库、病库2098座,四、五等小型库约占95%,安全、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极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治理难度大,潜在事故风险高。二是事件总量居高不下、类型多、发生区域广。从环境保护部直接接报处置的事件看,2008年为135起,重大事件为9起;2009年为171起,重、特大事件为4起;2010年截至11月底为149起,重大事件为4起。近三年来,水污染事件为48%,大气污染事件为37%,土壤污染事件为5%,其他污染事件为10%。除西藏外,其他各省(市、区)均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其中,华南、华东、西南地区较多。三是事件诱因复杂,预警防范难。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持续上升,今年截至11月底,环境保护部共直接接报处置类似事件91起,占总数的61%。百年一遇甚至几百年一遇的暴雨和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次生环境事件相继出现。受经济利益驱动,企业违法排污、放松环境风险管理导致的事件不断出现。污染物长期累积,导致湖泊、土壤污染事件不断增多。此外,人为抛弃污染物、投毒等因素引发的事件也呈上升趋势。四是事件危害大、处置难、社会关注度高。有的事件动辄威胁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有的事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一些跨界污染事件需要几个月才能处置完毕,一些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事件等处置难度非常大。今年第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关注度占全部环境舆情的25%,居第一位,公众对相关事件造成的污染如何处理、责任人如何追究、公众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甚为关注。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或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重视不够;应急管理的法制、体制、机制缺失,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定位不清,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环保系统内部环评把关不严、监测数据失真、环境监管不力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多;应急管理能力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工作基础和支撑严重不足;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水平低,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应急救援力量薄弱。
(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发展机遇
在正视困难和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重大发展机遇。一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写进了党的重要文件。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防范环境风险,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共对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作出42次重要批示,其中胡锦涛总书记批示2次,温家宝总理批示10次,李克强副总理批示21次,张德江副总理批示4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是我们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持。三是环境保护部明确把防风险、保安全作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研究编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思想是“降总量、改质量、防风险”,防范环境风险纳入指导思想,并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我国环境规划历史上还是首次,突出说明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环境应急管理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将会取得新突破,能力建设将会有大幅度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正面临重大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珍惜机遇、狠抓机遇,积极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严守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扎实做好2011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2011年,国家将召开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各地要结合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明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起好头、迈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谋划“十二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以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以“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的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加快建设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恢复评估四大核心体系,以及政策法律、组织管理、应急资源三大保障体系。有关部门在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时,要与区域、流域等规划相衔接,突出规划中环境应急管理内容,系统考虑环境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和应急能力建设,着重考虑重大环境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各地要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谋划、准确定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在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研究应急能力建设问题,鼓励各地先期启动和实施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使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越,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和环保发展的要求。
(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各级环保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摆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依法履行职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涉及饮用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危险化学品污染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二要严格信息报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修订稿)》,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有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环境保护部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办法》的规定,加强督促指导。三要依法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要与监察部研究制订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特大环境事件由环境保护部与监察部调查处理,重大环境事件由省级环保部门与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较大环境事件由市县级环保部门与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要对照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要求,逐一调查并追究责任,切实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环境保护部将以规划院等科研机构为依托,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技术支撑,各地在巩固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要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各地要深入分析企业环境风险检查质量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认真开展数据分析汇总,及时完成检查报告和技术报告。环境保护部将开展企业、区域(流域)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方法研究,适时选取典型区域流域进行评估。二要推进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尽快制定《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生物预警试点工作,在天津、湖南、贵州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山东临沂、江苏徐州两省交界处建设水质生物预警设备。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指南要求,确保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三要深化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分类技术方法,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尾矿库数量较多的省级环保部门都要确定2至3个地级市,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示范工作。四要加强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抓紧制定《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指南》,并选取部分重点化工园区进行试点。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的方式方法。
(四)推进环境应急管理规范化。突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法制建设。一要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环境保护部将研究制定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评估指南、评审及备案工作程序、《环境应急演练规范性指南》等,并组织指导有关地区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各地要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各省级环保部门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至少要选择3至5家重点企业开展预案管理试点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二要推进环境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尽快出台《环境应急管理办法》,制订《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研究建立环境风险评价的审批和验收制度。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和督查。
(五)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从两个方面着力推进机制建设。一要完善内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环评审查、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时,要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开展应急状态下环境标准、监测规范的研究,为应急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支撑;日常执法监督要把应急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治理措施;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应急、监测、科技、环境监察、宣教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要完善外部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应急协作机制,切实提高综合应对效能。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和《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主动与安监部门开展更具实质性的联动合作。
(六)强化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主要从两个方面着力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一要充分利用“十二五”规划机遇。制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划,还要选择沈阳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市、县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示范建设。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各省级环保部门可以积极探索不同特征区域的能力建设实施办法。二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要继续推动反恐应急平台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区域应急物资信息库,督促指导风险较高的工业园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区域应急响应能力。开展铬、镉、溢油、农药等应急处置技术研究,为研发高效、集成的应急处置设备奠定基础。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培训,部里将结合环境举报受理工作,举办5期培训班,各地也要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七)打造12369知名环保品牌。严守“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承诺,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抓规范管理。环境保护部将颁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向当地编制部门申请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尽快全面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逐步实现全国环保举报热线的互联互通。二要抓人员培训。结合环保举报受理的特点,积极探索“以典型案例为模板,以答复口径为内容,以法言法语、文明用语为规范”的新型培训模式,使培训更加贴近信访文明服务要求,更加贴近群众环保诉求,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三要抓举报落实。各地要认真对待群众重复举报的环境问题,对群众多次反映、污染状况仍未改善的举报,应建立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对超出环保部门职能范围的举报,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妥善化解群企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部也将适时督查、督办。特别是不要因为我们的工作没有落实好,而使群众环境投诉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果那样确实是对人民不负责,对党的事业不负责,这件事应引起高度重视。四要抓宣传曝光。继续以《中国环境报》等新闻媒体为载体,定期曝光群众举报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情况跟踪报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同志们,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努力开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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