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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电煤的是是非非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13/2012 08:58:06   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合同量为何屡屡远超铁路运力框架

  2012年度煤炭产运需衔接和合同汇总会于2011年12月26日至30日在昆明召开。据媒体报道,初步统计,2012年合同汇总量约12亿吨,远超之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8.346亿吨的2012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数量,增幅在44%左右。重点煤合同汇总量远超运力配置数量,早已司空见惯。2011年重点合同汇总会后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年的合同汇总量接近15.5亿吨,超过发改委公布的铁路运力配置数量约66%。

  几乎每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总量都要超过发改委下发的铁路运力配置框架数量。单从每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量来看,煤炭企业和用煤企业之间还是比较和谐的,很难看出双方的深刻博弈,尤其是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围绕“重点电煤”的激烈斗争。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市场煤价格不断上涨,重点电煤和市场煤之间的价差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甚至最近两年还有所拉大。在电煤价格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的情况下,重点电煤合同数量的多少,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的是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双方切切实实的利益。重点电煤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岂能不争,如果双方很顺利的签订合同反而不正常。之前也有媒体报道,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煤炭企业不无采取降低煤质、定量不定价以及重点电煤合同和一般电煤合同搭配等方式来变相提高重点电煤价格。之所以最终合同汇总量远超发改委公布的铁路运力配置数量,原因有两点。一是重点电煤价格与市场煤价格的巨大价差,二是垄断的铁路及其运力瓶颈。

  重点电煤价格与市场煤价格存在巨大价差。据笔者了解,2011年某国有大型煤炭企业5000大卡市场煤平均出矿含税价是589元/吨,而其销售的重点电煤价格平均只有394元/吨,两者每吨相差195元。正因为重点电煤与市场煤价差巨大,对于电厂来说,多拿一吨重点电煤,就可以少采购一吨市场煤,就能为企业降低200多元的成本。所以,即便煤炭企业降低煤质、以次充好、定量不定价,甚至捆绑一般合同煤销售,即便通过中间人花费几十上百元不等的中介费用,发电企业还是愿意尽量多签一点重点电煤合同。

  目前,除了个别线路之外,铁路尚属于垄断资源,而且煤炭主产区铁路运输瓶颈持续存在。之前,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2012年重点合同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5%,铁路运力的分配就成为约束煤炭企业执行限价政策的重要手段。对于煤炭企业来说,想要获得运力资源,最好是能够执行发改委提出的限价政策,在执行政策的情况下,为了尽可能获得更多的铁路运力,在签订重点电煤合同的同时,搭售一定量的一般合同。最后汇总的合同量总是远超发改委下发的铁路运力配置框架数量也就不难理解了。

  煤炭完全市场化亟待推进

  每年的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煤电双方争论的焦点都是“重点电煤合同”的数量以及价格。而且因为重点电煤和市场煤价格差距巨大,双方经常争论的不可开交。每当这时,煤电双方争论的越凶,就越是提醒我们需要加快推进煤炭完全市场化。

  重点电煤是煤炭市场化改革不完全的产物。1992年,煤炭开始了市场化改革,煤炭价格开始实行双轨制,非电煤价格随行就市,电煤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煤电双方每年签订“重点电煤合同”。2002年开始,政府取消了电煤指导价,但仍然通过最高限价等手段对电煤价格进行行政干预。2004年以来,虽然政府多次表示,不分重点合同与非重点合同,价格均有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是重点合同煤价格还是始终受到政府的保护,重点电煤价格始终与市场煤价格保持着较大差距。

  毫无疑问,重点合同电煤的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在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迟缓,尤其是电价形成机制改革进展缓慢的背景下,在煤炭需求持续旺盛,煤价持续震荡上扬的情况下,重点合同电煤就成为稳定发电成本的重要缓冲。重点合同电煤的存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发电企业的成本压力,缓和了煤电矛盾,也缓解了社会物价的整体上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