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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电力建设与管理工作大事记(8)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21/2010 12:57:43   作者:李其道 程官华

  (1986—2005年)

  2003年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指出:“农村能源建设,要重点支持退耕还林地区发展农村沼气,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关键是要增加投入。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增加对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的投入。”

  1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部署2003年水利工作时强调,争取在年内实施三项“新亮点”工程,其中之一就是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

  1月,《地方电力管理》第1期发表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程回洲文章:《抓住机遇,乘势发展,把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推向一个新高潮》。文章突出强调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开创农村水电发展新领域。

  1月18日,由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公司为主建设,解决昭觉色底、柳切两个无电乡用电的竹核一级水电站正式开工。该电站装机5000千瓦,是四川省第一批68个小水电“送电到乡”规划工程项目中最大的一座电站,它的开工标志着全省“送电到乡”工程的全面展开。

  2月,《地方电力管理》第2期发表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文章:《对四川电力企业推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研究》。

  2月10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召开局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发[2003]3号文件精神,确定2003年行业管理工作重点:一是开创农村水电新领域,选点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二是启动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政策支持;三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规定,深化地方电力企业改革,为参加配电端改革积极做好准备,防止水利地电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力争尽快获得省政府同意,对四川水电产业集团的水利地电国有资产实施授权经营;五是通过进一步资产重组,建立健全以配电端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的农村水电改革发展的新体制与新机制;五是推动组建小水电发电集团和小水电发电协会。此次局务会议还强调了整顿机关作风,要求全局职工以新面貌、新气象迎接新挑战。

  3月,《地方电力管理》第3期发表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文章:《关于农村水电行业的重点课题》。文章在小水电代燃料课题上,提出实行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三权分离,使用权量化给代燃料户并组建代燃料户协会,建立政府+企业+代燃料户协会的开发运营管理体制。

  3月4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发(2004)14号文,将修改、补充、完善的《四川省地电行业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个人的评审管理办法及考评(复查)验收实施细则》印发各市、州水利局,要求全省地电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3月4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召开了“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划研讨会”。会上,明确了试点条件和工作要求,并分别研究了几个县的《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试点方案报告》。

  3月7~8日,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会议。

  3月10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召开了全省各市、州水利局管电局长和电力科长会议,传达贯彻长沙会议精神,通报并安排四川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作。会议通报了“十五”以来,四川率先在民族地区开展小水电代柴的工作试点,并在广泛收集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四川省民族地区“51县小水电代柴”工程规划报告》。此后有98个县作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方案规划》,其中67个县作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试点方案报告》。因此,列入全国试点,四川条件充足。会议要求各地尽快选好试点县和项目,提出试点实施方案,省上将于4月10日前将审查后的试点方案上报国家水利部和国家计委。

  3月24日,国务院《内部情况通报》第6期登出曾培炎副总理于3月24日在电力建设与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3月26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召开季度工作总结会议。2003年第一季度:一是抓了行业文明窗口创建工作,验收了8个地电企业建成的文明窗口;二是抓了农网改造工程的收尾、验收和城网改造工程的启动;三是开展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四是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在面上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普查、选点、规划、实施工作;五是清理了无电乡一期工程68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启动了无电乡二期工程;六是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抓好地方电力国有资产管理及电价管理。

  3月、4月。四川省水利厅于3月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地方电力在建工程加强施工安全和防洪度汛工作。4月,省地电局对全省地方电力在建水电站进行普遍检查,重点检查了高凤山、大兴、沙牌、铜钟等中型电站。要求各地水利部门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要求各在建水电工程必须建立施工安全和防洪度汛组织机构,落实责任人和岗位责任制,制定防洪度汛预案。推进和加强安全渡汛和施工安全工作。

  4月,《地方电力管理》第4期刊发:《水利部水电局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计划》(水电办[2003]14号);《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意见》(水电气[2003]15号)。

  4月2~4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建设招投标管理分站在成都举办了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县城电网改造和“送电到乡”工程招标研讨培训班。各市县电力公司负责招标工作的经理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研讨培训。

  4月28日,水利部以水电[2003]170号文印发《关于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指导意见》。

  5月,《地方电力管理》第5期发表署名文章:《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和它的体制与机制》。文章提出4种供电方式和体制形式。①代燃料电站孤立供电。②代燃料电站自发自供(包括“借网过路”),余电上网,不足电网补给。③代燃料电站只发不供,上网电价按平均含税成本加应获利润确定,代燃料供电和余电营销由地方供电企业负责。④地方独立配电公司统一负责代燃料电站建设、经营。文章提出国家投入形成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资产归国家所有,其使用权可量化给代燃料户参与收益分配。

  5月,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组织三州27个缺电县编制完成了《四川省缺电县电源建设规划》。

  5月28日,国家科学技术部以国科财函[2003]10号文,批准《地方电力管理》杂志更名为《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主办单位变更为水利部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刊号由CN51—1421/TM改为CN11—5069/TK;登记地由成都迁至北京。

  6月,《地方电力管理》第6期发表了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公司课题组文章:《授权经营水利地方电力国有资产的思路》。文章从授权经营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依据与基本原则”和“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实施办法及战略措施”等6个方面作了阐述。

  6月3日,为了促进水能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发[2003]28号文,发出《关于加强地方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做好水电建设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管理,对全省在建水电项目进行清理。

  6月6日,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召开局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以安监管政法字[2003]20号文发出的《关于开展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水利地电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0日,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咨询公司举行专家组评估会议,专家组的有关方面院士、专家、领导对水利部《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进行了研讨评估。会后专家组提出书面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小水电资源丰富,分布与生态建设工程范围基本一致,其总量和分布能够满足小水电代燃料规划要求。”“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是解决山区农民燃料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巩固我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该工程是我国重点生态工程顺利建设和有效巩固的重要保障,实施该工程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指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范围和分步实施符合实际,规划布局基本合理,规划投资、效益、代燃料电价、农民承受能力、体制机制均有分析和措施,规划目标现实可行。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建议尽快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

  6月19日,水利部以水电[2003]269号文发出《关于清查“四无”水电站,确保安全渡汛的紧急通知》。

  6月20日,上午四川省水利厅召开了厅农网领导小组及农网督导组正副组长会议。下午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和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公司召开了联席会议,贯彻上午会议精神,明确了近期要抓的7件大事并进行了具体分工。7件大事是:①争取尽快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②结合农网一、二期督导自验收工作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③衔接城网改造贷款。④结合督导自验收工作完成汇总报告。⑤结合督导自验收工作开展一次对农电体制改革、农村用电管理和农村到户电价的普查。⑥举办督导自验收小组人员培训班。⑦认真总结农网一、二期改造经验完成图文并茂总结。

  6月,为了加强全省地方电力系统电工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03]64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强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6月,四川省地方电力局以川地电发[2003]管理15号文印发了《关于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电工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7月,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分别以水电办[2003]41号、43号文印发《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许可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的意电》的征求意见稿,请各地提出看法、建议和修改意见。

  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以[2003]62号文印发《关于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

  7月4~10日由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水利报》等7家新闻单位组成的“关于小水电代燃料”的中央新闻记者采访团,对湖南、四川两省进行了为期7天的采访。发出了《我国将全面启动“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等稿件20余篇,《光明日报》也编写了《“小水电代燃料”亟待加快发展》的稿件。其他各大主流媒体(包括各大主流网站)均进行了相关宣传报道。

  7月8日,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光就“小水电代燃料”有关问题,接受中央新闻记者采访团采访时说,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对于全国特别是四川在加强生态保护,建设长江上游绿色屏障的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一件关系四川经济发展和广大农牧民脱贫致富,巩固“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草)成果,建设长江上游绿色屏障的大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丰富的农村水电资源,为四川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四川省委、省政府已将开发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纳入建设西部经济和长江上游绿色屏障的总体,提出了15年建设规划。

  7月8日,水利部以水国科[2003]296号文,批准发布《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3),于10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由四川省地方电力局接受水利部委托担任主编,地电局7人参与起草。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于10月16~17日在成都举办全国水利系统农村水电行业宣传贯彻培训班,接着,各地先后举办宣贯班。

  7月18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组长、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主持召开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发改委以[2003]779号文印发马凯同志讲话,请电力体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

  7月18日,四川省新闻出版局以川新出办[2003]299号文,发出“关于注销《地方电力管理》杂志在四川登记的通知”。

  7月22日,国家电监会以电监市场[2003]23号文印发了《关于发电厂并网进行管理的意见》。

  7月24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电监市场[2003]22文印发了《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

  7~9月,为了加快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发展步伐,确保按期完成“十五”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四川水利厅电气化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分赴达州、南充、广安、乐山、自贡、内江等市14个县,对电气化建设组织机构、工程项目进展、资金落实与使用、执行水利部《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建设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就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提高农村供电质量、用电水平、扩大通电面等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措施。

  8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以国资改革[2003]37号文发出《关于继续贯彻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

  8月25日,国家发改委以[2003]1025号文发出《关于请地方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做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中有关工作的通知》。

  8月31日,张中伟省长主持召开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常务会议,有8位省领导、8个省级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成立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四川水电产业集团的母公司,代表省政府统一行使水利地电省级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

  9月20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发[2003]47号文发出《关于依法加强水电开发涉水事务管理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有关法规和省政府批复四川省水利厅“三定方案”,就涉水事务要求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①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②加强涉水事务前期论证,强化涉水事务行政许可。③分级管理,依法办理手续。④加强水行政执法,强化建设的监督管理。⑤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四川省水利厅决定成立水电开发涉水事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厅长孙砚方任组长,副厅长朱家清、胡云任副组长,建管处、地电局、水政处、水产局、水文局、规计处、水保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任成员。

  9月23日,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川国资办[2003]10号文,批复省水利厅《转报“关于授权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母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作为四川省地方电力省级出资人经营国有资产的请示”的意见》,同意设立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并授权经营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

  9月28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03]525号文向各市州水利局和厅直单位转发川国资办(2003)10号文件,请各地各相关单位认真作好授权经营准备工作。并以525号文的附件宣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孙砚方为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家清等为副组长的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筹备组。同时明确“授权经营”的具体工作,由筹备组副组长、地电局局长、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杨树良牵头负责。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3]15号文指出,关于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办提出意见并抓紧组织实施。

  10月,有四川同志参加的中国水利企协水利地电分会专家组完成了《中国农村水电咨询大全》的编辑,并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0月14日,水利部办公厅以办水电(2003)133号文,发出《关于开展农村水电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3年起开展农村水电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活动。

  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能源[2003]1101号文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工作。

  11月27日,水利部以水电[2003]574号文发出《关于加强领导、清除“四无”水电站事故隐患的紧急通知》。

  12月,《地方电力管理》第12期发表署名文章:《〈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是新时期农村水电行业的基本法规》。

  12月5~7日,马边波罗水电站工程通过了由省水利厅主持的竣工验收。波罗水电站位于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是挖黑河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是引水式开发、具有日调节水库的高水头电站,装机容量2×2.6万千瓦,设计水头245米,年发电量2.45亿千瓦时。工程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工程组成,批准概算总投资24476.44万元。

  12月8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03]722号文,任命张忠孝为四川省地方电力局局长。

  12月8日,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正式通过省级达标验收,标志四川第一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诞生。

  12月9日,国家电监会以电监市场[2003]46号文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

  12月26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启动作出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富民工程和德政之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注意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和符合各地实际的发展路子。”

  12月30日,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会议在小平同志故里四川广安举行;批准试点的其余的广西、云南、贵州、山西4个省区,同时举行了启动会议。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敬正书宣读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和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书面讲话,并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搞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的讲话。四川省副省长柯尊平、广安市市长王平、中财办局长唐仁健、国务院西开办副司长费志荣和国家开发银行副局长张振宇作了讲话。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敬正书宣布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正式启动。全国首批试点的共26个县,其中四川7个县,占27%。批准四川试点投资规模8507万元,新增发电装机2.54万千瓦,其中代燃料发电装机1.615万千瓦。

  12月底,四川省水利系统地方电力行业完成农网投资81亿元,其中国债资金24.4亿元,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委下达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完成35千伏及以上高压项目412个(超额完成10个),改造农村用电户752万户(超额完成59万户);完成了农村管电体制改革工作,实行了农村用电管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实施农网改造改善了地方电力网络结构,提高了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降低了农村到户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降0.15元,5年累计减轻农民负担13.8亿元;同时推动了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四川建成的65个水电电气化县,紧密结合农网改造进行电气化建设,完成电网投资近60亿元,基本形成了安全、经济、可靠供电的配电网布局,开拓了农村电力市场,扩大了农村用电面,提高了用电水平。四川水电产业集团公司得到发展壮大,全省113户市、县级地电企业与产业集团公司形成了农网资金投放与承接的关系,包括农网资金在内,产业集团公司可控可涉资产规模达到200亿元,成为地电行业的龙头企业,被列为全省企业集团资产规模10强、综合实力30强。实现和超额实现了“51151”工程目标(5年内产业集团公司可控可涉资产规模达到100亿元,发电装机达到100万千瓦,年供电量达到50亿千瓦时,年实现税利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