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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开创新领域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26/2010 13:41:18   作者:李其道

  (一)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和中央领导提出小水电代燃料

  朱镕基同志2001年4月~8月赴湖南、四川、贵州考察。4月在湖南指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在有条件的农村,要推广蜂窝煤、沼气,特别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这方面要给予扶持。”6月在四川指出:“大力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把退耕还林和调整产业结构紧密结合,保证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8月在贵州指出:“支持农民发展当地有资源优势和有市场需求的产业,要通过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防止滥伐山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朱镕基同志关于“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这方面要给予扶持”的多次讲话精神﹕一是要解决退耕还林,就必须解决农民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大力发展小水电;二是开发农村水电要同退耕农民的当前生计和长远致富、长远发展生产结合起来;三是农村水电开发要同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四是农村水电开发要同农网改造结合起来,并在提高资本金比例上通过试点出台优惠政策。

  2001年11月19日温家宝同志指出:“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把农村水电建设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治水办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2年12月3日,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指出,开展小水电、沼气、太阳能替代燃料的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指出:“要继续围绕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六小’工程,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要重点支持退耕还林地区发展农村沼气,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二)水利部积极组织调研规划论证审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要大力发展小水电、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水利部水电局从2001年4月中旬开始,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赴湖南、安徽、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0个省(区、市)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专题调查研究,听取了省、市、县有关领导、部门、专业人员的介绍,走访了大量乡、村和农牧户,与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并进行了有关的实地测试,同时还走访了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取得了丰富成果,形成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纲要》和《规划编制说明》。在《纲要》《说明》指导下,四川率先完成了《民族地区51个县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上报水利部和国务院,并在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开展了“农网改造与小水电建设相结合”、“小水电代燃料”等工程建设试点。

  2001年12月27~28日,就一些地方规划的经验和问题,水利部水电局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研讨会,同时组织到阿坝州茂县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各地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全面开展。

  全国886个县(市)编制了县级《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报告》,2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制了省级《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报告》并上报国务院和水利部。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初稿)。水利部领导先后3次组织召开有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和各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参加的论证审查会。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水利部完成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审查。

  2002年12月汪恕诚同志在《关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几点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抓紧做好启动前期准备工作。2003年1月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水利部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列为水利"三大亮点工程"之一,按审批程序争取年内启动试点。

  (三)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启动

  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规划》进行评估,提出了评估报告,指出:“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是解决山区农民燃料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巩固我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规划目标到2020年解决2830万户、1.04亿农村居民生活燃料,新增小水电代燃料装机2404万千瓦现实可行。""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具备开工条件,建议尽快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3]15号文件指出:“关于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办组织实施。”2003年12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03]2166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03年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2003年12月26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作出重要批示:“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富民工程和德政之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注意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和符合各地实际的发展路子。”12月30日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启动会议在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和山西同时举行,主会场设在邓小平同志故里四川广安。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敬正书宣读回良玉同志重要批示和汪恕诚同志书面讲话,并作了讲话,最后宣布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正式启动。国家以西部地区和重点生态建设地区为重点,在小水电资源丰富、代燃料人口集中、农民代燃料需求迫切的地区,选择了26个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先行启动,涉及5个省(区)、26个县。

  (四)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成效显著

  2004年~2005年26个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建设,取得园满成功。走“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农民参与、低价供电、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的路子,获“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的三赢效果。20多万山区农民实现了以电代燃料,巩固退耕还林面积30万亩,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7万吨,同时减少了大量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小水电代燃料电价0.17~0.28元/kW•h。小水电代燃料解除了农民砍柴烧柴的辛劳,减轻了农民负担,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改厨、改厕、改厩、改水、改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用小水电做饭、取暖,不再砍树烧柴,群山叠翠、四野漫绿,山更美了,水更净了,天更蓝了,草更青了。

  (五)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

  2006~2008年开展了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建设,涉及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81个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09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同时编制完成了《2009年-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并已获批复,准备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

  【附】

  四川省副省长柯尊平﹕在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会议上的讲话

  ( 2003年12月30日)

  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启动会议暨小平故里广安牌坊村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区试点工程启动仪式,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体现,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四川人民的光荣,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首先请让我代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向来川主持和参加会议与仪式的水利部敬正书副部长、中财办唐仁健局长、国家发改委石波处长、财政部黄登山副处长、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费志荣司长、国家林业局王恩苓处长、国务院研究室李福荣处长、水利部水电局程回洲局长、国家开发银行王春元副处长和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向所有参加这次会议和仪式的领导、专家、干部、施工队伍、用户代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为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电气化工程、电网改造工程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2号、[2003]3号)将农村水电列为“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更显著”应予重点支持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要求扩大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突出强调,要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中之重,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增加对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的投入。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要加快小流域治理、农村水电等小型公共设施建设,与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结合起来,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为我们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坚决拥护和全面贯彻落实执行。在这里,我们要十分感谢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和中央各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中,及时到中西部地区兄弟省、区、市和我省开展调研,组织、指导我们进行规划,多方面推动与支持我们的工作。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关怀下,通过你们的统筹安排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有关省、区、市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国规划的编制、审查和评估工作,并抓紧组织实施,今天的会议和仪式才得以在一代伟人邓小平的家乡胜利举行。我们要再次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国家在小平故里广安牌坊村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示范,我们一定要以扎实的工作、良好的质量、优质的服务、显著的成效去实现小平同志“一定要把广安建设好”的夙愿,去践行被人民群众广为称道的“德政工程”。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素称“千河之省”,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1.4亿千瓦, 可开发量1.03亿千瓦,其中农村水电可开发量2532万千瓦。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水能资源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水电建设和生态建设,在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决心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和“四网”(电网、气网、水网、信息网)改造两大工程,大力抓好交通、水利两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金、医药化工和饮料食品等支柱产业。

  我省水能资源遍布全省各地,主要集中在金沙江、大渡河、岷江、涪江、嘉陵江、渠江上游的盆周山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多属退耕还林还草区、天然林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生活在这里的800万户、3000万人口的各族城乡居民急需解决生活燃料和能源问题。而这里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有着突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的扶持下,经过地方和群众的艰苦努力,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用电烧水、做饭、取暖,不同程度地解决了100余万户约400万人口的生活燃料和能源问题,减少森林砍伐,收到了明显成效,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目前仍有近700万户、2600万人口主要以木柴、秸杆等作为生活燃料,严重威胁生态环境的保护,严重影响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建设成果的巩固。省委、省政府决心带领各级党政、地方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认真实施和实现我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15年建设规划。15年规划目标是:新增代燃料居民户380万户,到2015年累计达到500万户。我们力争到2020年,使累计800万户、3000万人口的生活燃料和能源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把这件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的实事、大事办好。

  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是解决山区农民燃料问题的有效途径,是生态工程建设和巩固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建设成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山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四川是农村水电大省,也是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任务最重的省,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是生态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的一大优势。四川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发展农村水电,建设农村电气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实施“治水兴蜀”战略重要内容来抓。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关怀下,在中财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西开办和中央有关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通过各级党政、地方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奋发努力,相信我省首批7个县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一定能园满完成。通过实施,将实现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51万千瓦,发展代燃料居民户2.78万户、10.49万人,户均年代燃料用电1700千瓦时,平均代燃料到户电价0.20元/千瓦时,有效保护退耕还林面积16.21万亩、保护森林植被面积67.82万亩。我们一定坚持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以林涵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补农、以电养电养水护林的良性循环发展格局,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的文明可持续发展道路,搞好西部大开发,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祖国秀美山川,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测算

  李其道

  2003-7

  设定:单位千瓦投资(含主接线路)@=6000(元);综合年折旧率c=5%;单位千瓦员工g=o.o1(人);人均年报酬额(含工资、奖金、福利、保险)b=10000(元);管理费(按70%gb计)j=70(元);资本金按30%设置,还贷期n=20(年),年利率i=6.21%,年还本付息资金a=70%@x1.0621/20=223(元)(静态),或=70%@/m{[(1+i)m+1-(1+i)]/i}{i(1+i)n/[(1+i)n-1]}=4200/3{[(1+0.0621)3+1-(1+0.0621)]/0.0621}{0.0621(1+0.0621)20/[(1+0.0621)20-1]}=420(元)(动态),取a综合=(223+420)/2=321.5(元);发电装机年利用小时数t=3000-4000(小时);增值税及附加费率△S=6.78%;厂用电率△PC=0.5%;综合电损率(含厂用电率、网损率、低压线损率)△P=15%。

  以容量(固定)成本和电量(变动)成本为基数,考虑应有的必要盈利,测算价格:

  单位千容量成本F=@c+gb+j+ a综合-70%@c=300+100+70+321.5-210=581.5(元)。

  单位千瓦时上网容量成本f=F/t(1-△S)(1-△PC)=581.5/t×(1-6.78%)(1-0.5%) =581.5/0.87t,

  单位千瓦时销售容量成本f=F/t(1-△S)(1-△P)=581.5/t×(1-6.78%)(1-15%) =581.5/0.8t,

  t=3000,上网f=0.223(元/千瓦时),销售f=0.242(元/千瓦时);

  t=3500,上网f=0.191(元/千瓦时),销售f=0.208(元/千瓦时);

  t=4000,上网0.167(元/千瓦时),销售f=0.175(元/千瓦时)。

  单位千瓦时上网电量成本v=单位千瓦发电电量成本V发总(包括维护检修费、水费等,按40%@c计)/t(1-△S)(1-△PC)= 120/0.87t

  单位千瓦时销售电量成本v=单位千瓦发供电量成本V总(包括①维护检修费,②水费,③购入电力费。①与②按50%@c计,丰、平水期不计③)/t(1-△S)(1-△P)= 150/0.8t,

  t=3000,上网v=0.046(元/千瓦时),销售v=0.063(元/千瓦时);

  t=3500,上网v=0.040(元/千瓦时),销售v=0.054(元/千瓦时);

  t=4000,上网v=0.035(元/千瓦时),销售v=0.047(元/千瓦时)。

  小水电企业上网成本f+v=0.167→0.223+0.035→0.046≈0.202→0.27(元/千瓦时)

  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Sa=f+v+[合理利润m利/(1-△S)(1-△PC)]=0.202→0.27+(0.03/0.87)≈0.24→0.30(元/千瓦时)

  小水电企业销售成本f+v=0.175→0.242+0.047→0.063≈0.22→0.305(元/千瓦时)。

  小水电企业到户电价Sa=f+v+[合理利润m利/(1-△S)(1-△P)]=0.22→0.305+(0.03/0.8)≈0.26→0.35(元/千瓦时)

  销售保本点即保本点单位千瓦发电利用小时=F/(Sa-v)(1-△S)(1-△P)= 581.5/[(0.26→0.35-0.047→0.063)(1-6.78%)(1-15%)]=2528→3244(小时)。

  考虑小水电代燃料,按发电装机年利用小时数为3000→4000小时计,保本点以外的约250→750个发电利用小时,丰、平水期不需取暖,每天代燃料时间按3小时计,相当于83-250天(3-8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可以用边际成本(电量)定价,其到户代柴电价=0.047→0.063+(0.03/0.8)=0.0845→0.10(元/千瓦时),可以做到0.10元/千瓦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