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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管道维修费物业不售电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2/2010 16:10:30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宁夏新闻网

  因拒交排污管道维修费,物业公司就不给卖电,银川市立达机电批发市场李女士的店内已停电4天。

  8月1日,李女士告诉记者,停电不但做不了饭,传真也无法接收,生意都耽误了。事情的起因是市场内的排污管道损坏,物业人员检查维修后,说是她家和另外两商家疏通卫生间下水管道时弄破了管道,因此11500多元的维修费由这3家商户平摊,不交钱就不卖电。一家商户已经交纳了维修费,但李女士和另外一家商户认为,地下管道属于公共财产,维修责任应该由物业承担,何况他们都主动交纳了物业费。李女士说,租下这套营业房3年多了,期间她从未对地下管道进行过改造。采访中有些商户反映,除了到立达物业指定的地点买电外,他们所持的电卡到其他地方都买不了电。

  宁夏立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达机电批发市场物业服务部赵主任说,是他们向供电局买来电,然后再以每度1元的价格出售给商户。对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赵主任表示,地下管道就是这几家住户疏通卫生间下水时损坏的,何况损坏的管道距离座便器还不到1米,在商户的责任范围之内,算不上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应该由商户自己承担。他们曾找李女士协商维修费用问题,但她很不合作。

  对此,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祖贵洲律师表示:李女士不交纳管道维修费,物业公司应与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物业公司停止售电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物业公司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制约业主的其他消费行为。而物业公司售电实际上也是一种代管行为,若物业拒不售电,李女士可以直接找供电部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