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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无“法”监管 我们应如何维权(图)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3日

  昨日下午,在国内某家大型电子购物网站上,记者仍能搜到并购买到相关问题产品,且该产品近30天内已售出30件。

  记者昨日下午通过网络搜索发现,部分网络购物平台上仍有大量台湾问题产品销售,近期公布的台湾问题食品、保健品大多还能在网上买到。比如已经被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暂停进口台湾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中的“统一金桔柠檬汁”等,这些产品有的标明“台湾代购”,有的标明“买多有优惠”,而且近期内仍有多笔销售记录。

  除了台湾食品外,本次台湾塑化剂事件中部分因受污染已在台湾被下令回收的保健品,如白兰氏“超能金刚成长钙片”等产品也在网络上有出售。

  记者随机联系了一名仍在销售问题产品的网店店主,店主“云淡风轻近午天”说:“我家店里的产品销量一直不错,购买者给的都是好评。对于"国家质检总局黑名单"一事并不知晓。 ”

  而经常购买代购产品的网友“阿拉蕾”表示:自己以前一直觉得境外和中国台湾的产品质量比大陆的产品质量要好,就经常上网代购。但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件,真不知何去何从了。

  那么如果消费者在网店中买到了台湾问题产品,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作为普通百姓又该如何进行维权呢?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律师官德政表示:虽然目前国家法律对网店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对于网络平台所负责任也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认定,但购买了质量存在问题产品的消费者仍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销售商、生产商其中之一或双方进行起诉。

  官律师表示,起诉时消费者应按照质量存在问题的产品对自身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索赔。如果消费者持有国家承认的商品对自己造成损害的检验结果或证明,则可依法向销售方和生产方提出赔偿要求。而如果产品没有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只可向销售方和生产方提出退货请求。

  最后官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维权时需要保留相关证据,起诉销售方时需要保留收件的单据和付款的凭证,而起诉生产方时则要保留产品的相关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