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资讯网12月31日讯:
一场肇始于09年的“煤炭整合风暴”,把山西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今年已近尾声的山西煤矿兼并重组进程又出台了改良方案,乍看上去,山西省政府像是对这些温州煤窑主发了“慈悲”,不仅以补偿余款进行参股作为赔偿,还能二进山西,继续参与煤矿管理,较之前以低价折算资产的方式,像是人道了许多。但方案中民营占股不得超过49%的规定让其在生产、销售、运输等运营环节都势必要受到国企的约束和控制,民营煤老板们还是被排斥在外。国有资本资金不足引发的政策调整,并未使民间资本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
自2008年开始,煤炭大省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权价处置办法》,山西省境内的小煤矿将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进行全面的整合重组。到2010年,全省仅保留100座煤矿。
此前山西出台的兼并重组方式只有两种:参股国有煤企或取得赔偿款,但这两个政策,在温州商人看来都有一定的不足。但最终,温州投资者基本都选择了拿赔偿款这个方案。大部分在2009年签署兼并重组合同的温州投资者,一年之后虽然已经过了合同付款期限,但很多人并没有完全拿回当初约定的补偿款。
进入9月份,煤改政策有了新的改良方案。先前被迫离开的温州民营资本,重新被挽留下来。山西省将允许“滞留”的温州民资入股国有煤炭企业。根据最新的调整,民营资本兼并重组后没有拿到的补偿余款,可作为资本入股。与当地国企共同组建一家公司,作为国企的子公司,但在新设立的子公司中,国有企业占股51%,民营资本占股49%,双方可共同参与公司管理运营。
对于没有拿到补偿款的民间资本而言,这个改良政策多少能够让他们感到一丝欣慰。尽管他们其中的大多数更愿意直接拿到补偿款,不过高达250亿的资金缺口决定了这不太具有可操作性。与遥不可及的补偿款相比,股权投资好歹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渠道之一。
只是以温州民间资本为主的投资者不免担心政策的延续性。虽然2008年山西煤改政策并未否定民间资本入股这种兼并重组形式,但在具体操作中,主流模式是国有煤矿以补偿方式兼并民间煤矿,只有极少数民间资本能够拥有入股资格。从山西煤改以来的实践观察,这一次由资金不足引起的政策调整的稳定性有待证明。在当下的山西煤改中,煤老板们有理由担心得不到真正的市场待遇。毕竟,最初的煤改就不能说是在完整的市场原则下进行的,而是行政强力推动的结果。对投资者来说,稳定的制度软环境是最好的优惠政策。
“对山西政府可以说一举三得。首先,挽留住了温州资金—如果温州商人大批撤离,势必会对当地经济、就业乃至消费造成较大的冲击,也势必会影响浙商在山西其他领域投资的力度;其次,山西自己并不想往外掏钱,就算按照最低价折算,所有补偿款如若兑现也将是一笔庞大的开支,而用入股的方式,本地国企几乎不用再追加什么投资就可占据合资公司51%的股权;再次,对浙江政府和外界舆论有了交代。至少意味着,尚未拿到补偿款余款的温州商人,可以继续经营当年自己投资的中小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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