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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出新规 意在防范资产风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18/2014 00:54:45   来源:凤凰网

  财政部17日就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涉及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公布了一则通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专家指出,此次新规发布主要是从国有资产安全角度进行规范,防范国有金融资产风险。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时的投资管理团队、投资决策程序、投资价值估值、项目头后管理、退出机制等各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直接股权投资是指国有金融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来源资金,通过对非公开发行上市企业股权进行的不以长期持有为目的、非控股财务投资的行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法》中有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而在商业银行传统业务转型的大背景下,财政部此次发布的新规,引发了市场对是否放开国有商业银行境内投资范围的猜测。

  财政部明确,通知适用的国有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类国有企业。

  对此,专家指出,通知对具体涉及的金融企业类型表述较为模糊,但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是要严格在既有法律框架内执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表示,目前看,商业银行直接股权投资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但此次规定明确的国有金融机构远不止商业银行,还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都有直接股权投资方面的业务。

  对此,有银行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尚不能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但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如农业银行下属的农银国际、工商银行下属的工银国际等,可以在香港等境外地区进行股权投资,但在国内只能做相关的咨询业务。

  “财政部通知旨在规范已有的国有金融机构直接股权投资相关资产管理”,梅兴保说,这样的规范很有必要。我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规模庞大,相关资产管理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可以避免乱投资及其可能导致的风险蔓延,避免波及金融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