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对太保财险的监管函,指其报备的一附加保险条款存在违反规定问题,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对其他保险产品进行梳理排查。太保财险近日就该监管函作出情况说明,称该公司在接到保监会的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落实整改。接到该监管函之日起该公司已立即停止使用上述附加条款,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梳理排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保监会发布的监管函显示,太保财险报备的《附加法定伤残鉴定标准保险(2015版)条款》存在未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的给付比例标准设定“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问题,同时未能提供其他充足的设定依据和理由,违反了《关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公平设定保险金给付比例”的规定。
太保财险在情况说明中表示,该产品采用的伤残标准是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残疾程度与保险给付比例标准主要是依据公司多年经营企业客户的经验,为满足部分企业客户的保险需求而设定的。由于与中保协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的伤残标准和保险金给付比例有所差异,加之沟通解释不充分,出现了个别投保企业所属员工投诉的情况,相关投诉情况现已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