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投诉曝光>  正文

吉林:11批次无商标LED灯具不合格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7-01-09 14:36:0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发布该省流通领域LED灯具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抽检28批次样品,11批次不合格,均无标称商标。

  据介绍,吉林省工商局委托辽源市工商局对标称中山市、廉江市等企业生产销售的LED灯具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检依据GB/T 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 性能要求》、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及产品所标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重点检测了样品的标识、灯功率、初始光效、功率因数、颜色特征、介电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等指标。

  本次共抽检28批次样品,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9.3%。记者注意到,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均无标称商标。不合格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标记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未标示产品的额定电流。电气设备额定电流是指在额定环境条件(环境温度、日照、海拔、安装条件等)下,电气设备的长期连续工作时允许电流,用电器工作时电流不应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否则有可能出现发热、燃烧等危险情况。

  灯功率不合格。灯功率是指正常工作时消耗的有效功率,反映了产品的耗能指标,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售价将小功率灯标识功率提高,与额定功率相差较大,欺骗消费者。

  介电强度不合格。部分不合格样品在介电强度试验中出现闪络(飞弧)或击穿现象,原因可能是使用了质量较差的绝缘材料或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足,对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安全威胁。